作者hoboks (高点网路VIP七折丛书代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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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其他] 公寓招牌的拆除费
时间Sat Mar 6 20:40:09 2010
按民法第 191 条 (工作物所有人之责任)
土地上之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所致他人权利之损害,由工作物之所有人负
赔偿责任。但其对於设置或保管并无欠缺,或损害非因设置或保管有欠缺
,或於防止损害之发生,已尽相当之注意者,不在此限。
前项损害之发生,如别有应负责任之人时,赔偿损害之所有人,对於该应
负责者,有求偿权。
四楼立的招牌
应该由四楼出钱维护或拆除
否则大家一起分摊
大家外面也要来弄个招牌 最好还是霓虹灯的
要不要连电费都大家一起负担?
四楼出完钱之後
他要跟前屋主怎麽算是他的事情搂
ps:
补充一下
司法事务官97年(二)第三题也考类似的题目
但题目有点不同
招牌是由承租人挂上去
屋主才能免责
原因是屋主并无义务维护承租人的招牌
此例屋主与挂招牌的前屋主所订立的是买卖契约
很难抗辩与上例一样没有做为义务
除非当初她们的买卖契约已经约定清楚了吧
但如果有这种契约
早就拿出来给大家看了
※ 引述《babymeno (咩)》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我家是住在有两种号码(以下简称A号和B号)的联栋公寓
: 各有2~5楼的住户,其中顶楼是五楼住户各自违建两户
: 在民国7X年的时候,A号的四楼是一个小公司
: 在公寓墙上立了四、五个分开的招牌写公司名称
: (黏在墙壁面积比较小的那种,可以从侧墙看到)
: 不过年代已久,招牌字面或是里面的灯都早已不见,只剩下生锈的框架。
: 甚至有些正方形的框架,现在都变ㄇ字型或ㄈ字型了
: 风雨飘摇下十分可怕。
: 而A号四楼的公司,也在7X年倒闭,把A号四楼卖给新的住户
: 但仍未拆除招牌,也不知所踪
: 这个问题其实垄罩在我们家公寓间很久了
: 台风和地震一来,大家都很担心那些招牌会不会掉下去砸伤人或车
: 所以最近很可能要拆除。
: 但问题始终卡在钱,或者说如果真的掉下来,谁要付赔偿费用?
: 问题:
: 请问一下版上的法律专家,像这种情形,究竟是谁要出钱?
: 一、购入A号4楼的新住户(因为前任屋主是始作俑者)
: 二、A号2~5楼分担
: 三、A、B住户一起分担
: 四、一起分担,但某些楼必须付比较多的钱
: (比方说盖违建另行租屋的五楼两户,或是A号四楼的屋主)
: 五、其他?
: 不知道算不算法律问题,当然可能住户间彼此协调就好了
: 但因为年代太久加上金钱问题敏感,所以我家公寓吵个不停= =
: 几乎完全没办法协调
: 先感谢各位帮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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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hooc (卡卡兽传说) 看板 ask
标题 [请问] 吹风机插头一直不拔会不会怎样
1F:推 eggimage:= = 建议千万别这样做..上次有人这样 结果占用一个插座..10/26 08:05
2F:推 WhatCanIDo:楼上..然後呢@@10/26 08:07
3F:推 eggimage:就少一个插座用 很不方便..10/26 08:08
4F:推 joy830:XD10/26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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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3.12.81
※ 编辑: hoboks 来自: 123.193.12.81 (03/06 20:48)
5F:推 babymeno:非常感谢你~我会和他们说看看的^^ 03/06 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