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g93 (我是国丸(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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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闲聊] 民国99年3月4号高雄市劳工局1楼第1会议室
时间Sat Mar 6 02:04:11 2010
※ [本文转录自 Kaohsiung 看板]
作者: king93 (我是国丸( ′-`)y-~) 看板: Kaohsiung
标题: [闲聊] 民国99年3月4号高雄市劳工局1楼第1会议室
时间: Sat Mar 6 01:35:45 2010
不知道前情提要的请先去看 文章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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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号下午接到调解员的电话,
说资方要求时间改成下午2点半 原本是早上10点准时开会。
这样很好,我和A有时间讨论要怎麽和调解员说明。
(A比我提早一个月离职,但薪水也被扣光)
2点20分到了劳工局,调解员已坐定位准备好。
由於资方未到,所以先询问劳方。
是否每日上班达8小时、每月上班天数是否达22天、外出是否须请假等问题。
(以上答案都为是。)
我们就把资方必须补给我们的薪资列给调解员看。
调解员说我们计算方法错误,要我们重算。
最低薪资17,280/30 才是一天的薪水 而不是除以实际上班天数。
总共算下来并且扣掉已领的部份,资方必须补给我24,882元。
(含下班後被强迫留下来教育训练每小时1.33倍计算)
事实经过:
===============================
进入正题,调解开始。==========================
资方一直和调解员强调我们为承览人员,8000+2000是公司提供给我们的车马费。
并且强调"我",上个月份的电话费就打了6千多元。
再拿出我的刷卡纪录,说我爱上班就上班、不去就不去。(大姐,我都有拿假单给你请假)
并且全公司都有签署公司的生活公约(里面并没有提到薪资or承缆部份),
简单来讲就是员工手则。
并且说明公司要付冷气费、管理费、电话费等等...但"我"却没有业绩,
做惩处为应当的。
调解员就说,若我们为承览人员,是否爱去不去公司都可以?
一个月只去1天也可以领那8千元?
想晚上打电话、想半夜打电话再打,不用照着公司时间走。
离职也不用办交接,直接不想做就不去了。
资方又开口和调解员说不要和她玩文字游戏,
调解员说我是针对你提承揽人员这部分在和你说明。
资方另一位又开口,那我每天坐在这边泡茶聊天你会不会付我薪水?
调解员回她:若您考试的上,欢迎您。
资方总经理问调解员是哪个单位的?
调解员回他:不好意思,我不属於劳工局哪个单位,因为我是义工。
所以你们是每天上班8小时,每月上班22天,外出需请假吗?
(我和a 点头)
那这就是劳资关系了阿!除非资方能够提出承揽契约。
我建议资方用最低薪资17,280来给付薪水不足的部份,因为资方没办法提出承揽契约。
资方说,签呈都还没到他那边,他根本不知道我离职,
那是不是以後他的员工要离职只要跟大楼管理员说要离职就好?
(大哥,那天你问我还想不想做,我跟你说我是来提离职的....
办好交接之後,你的办公室有客户,我还敲你办公室的门跟你说再见勒!!!
更何况,我直属上司签名就好了,他没交上去关我屁事阿??)
^^^^
她不是签本名哦,签他们名义上改过的名字
算是伪造文书吧!?
ps.因为a不想在和资方有关系,资方愿意单独和他和解,
1万多被砍到剩3千多。(a高兴就好)
资方根本完全不想跟我谈,跟调解员说直接和我走到法庭程序。
和a和解完就走了。
==========================
调解完毕,a和解,我调解不成立=======================
问题:
目前等待第二次调解,
会有三个调解员,一个为劳方辩护 另一个应该是为资方辩护 最後一个中立立场
但是我可以在这里徵求律师吗....
若第二次调解还是不成立就要走法庭程序了...
我需要一位律师....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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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69.119.234
1F:推 crea0520 :加油,真的!!该给可恶的资方一点教训 03/06 01:45
2F:推 aerts :法律版或许可以去问问看 加油阿~ 真是无良的资方 03/06 01:48
3F:→ Jamesguo :其实,这种是有时候走法律途径真的不一定有用 03/06 01:50
4F:→ Jamesguo :我老妈也碰过,资方调解时一样不出面,後来走法律途径 03/06 01:50
5F:→ Jamesguo :而最後的判决结果让人真傻眼,连律师也傻了 03/06 01:51
6F:→ Jamesguo :明明是九成把握可以打赢的官司,而法官却判败诉 03/06 01:52
7F:→ Jamesguo :这时顺便抱怨一下某高雄在地连锁面包店的恶劣行径 03/06 01:54
8F:→ Jamesguo :只会故意逼退基层老员工,然後图利自己高层干部 03/06 01:54
9F:→ Jamesguo :在搞下去,还真不知道你们面包的品质还能维持多好? 03/06 01:55
10F:推 kshs2224 :原PO加油! 03/06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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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69.119.234
※ 编辑: king93 来自: 219.69.119.234 (03/06 02:09)
※ 编辑: king93 来自: 219.69.119.234 (03/06 02:09)
11F:→ yanginru:你真的要请律师吗?我估计你的24xxx拿到付完律师费...可能 03/06 02:57
12F:→ yanginru:剩下不多....甚至甚至....可能会倒贴..... 03/06 02:58
13F:→ king93:我本人是想说..若打赢这场官司,所有费用一律由资方负担 03/06 03:05
14F:→ king93:法伏会..我的资格也不符合 我问过了.. 03/06 03:07
15F:→ king93:重点是.这场官司 我的赢面大吗? 03/06 03:08
16F:→ depravity:台湾因诉讼产生的费用是无法求偿的你的想法无法实现 03/06 07:13
17F:推 hoboks:赢的话裁判费不用你出 但律师费你得出 03/06 08:13
18F:→ yanginru:怎麽还有这种打赢要对方帮出律师费的这种人呢..好天真阿 03/06 16:23
19F:推 ChrisBear:律师费自理 只有上诉第三审的律师费胜诉可以跟对方要 03/06 21:15
20F:推 hoboks:要上诉第三审 慰抚金要先要求个一百多万XD 03/06 21:44
21F:→ yanginru:基本上呢我绝得这个案子进入第三审的机率趋近於0....... 03/06 22:10
22F:推 genderbb:找法扶,用劳工诉讼方案。 03/07 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