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xelRubiPell ()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审判定谳前公开完整银行帐号为诈骗,是否涉嫌诽谤?
时间Tue Mar 2 23:38:11 2010
事实经过:
我徵求人帮忙代买国外物品
A主动回覆有意提供代买服务
双方透过批踢踢站内信议定物品价格
A提供邮局帐户让我汇入货款後
失去联系
这时才发现A给的电子邮件地址与手机号码都是假的
警觉疑似被诈骗後
站内信告知A,「若不再回应,即报警以诈骗案处理」
久等仍不见回音 期间A仍有上线纪录
并且已阅读过站内信
此时已确认遭诈骗
在165网站报案
我携带汇款交易明细表前往住处附近派出所做笔录
警方当场与金融机构联系
要求将A提供之帐户列为诈骗警示帐户
此帐户从此之後只能进,不能出
完成笔录後
我将A提供之帐户
完整公布於批踢踢公开版
并注明为诈骗帐户
而今天帐户所有人B与我联系
声明自己与A无关
也是无辜的受害者
希望能约在警察局一同协商处理
问题:
在司法审判尚未定谳,确认B为A的诈骗共犯或协
助犯(用词很可能不正确,请指正)之前,又若是司法判决
B为无辜第三人,无刑事罪责,我公布他人完整金融帐
户号码并指称其为诈骗帐户,我是否有涉嫌诽谤或是妨
害秘密(帐户号码为他人隐私?)等罪的可能?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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