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reamwoman (阿森)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分手後要求签字
时间Tue Mar 2 00:27:48 2010
事实经过:
跟前男友分手以後,对方开始纠缠不清,依职要钱,并要求签字还钱,因为之前前男友帮
忙付房租费,只是後来陆陆续续,心情不好就翻旧帐要求以前约会钱,要求加码
如果不签借条,就要暴力集团来讨钱
问题:
请问一定要签借条嘛?
这样依职恐吓还钱,是不是已经算是骚扰哩,可以报案处理吗?
担心警方不理这样事情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9.15.233.100
1F:→ alawyer:也许有成立恐吓取财的空间。 03/02 00:57
2F:→ seednetdial:签了问题更大吧. @_@ 03/02 02:26
3F:→ iscu:录音取证吧 03/02 07:28
4F:推 smallwind:房租真的不是跟前男友借的吗? 03/02 10:11
5F:推 hoboks:帮忙付房租有可能会有债务关系 因此恐吓取财没有不法意图 03/02 10:13
6F:→ hoboks:所有 结果只成立恐吓危害安全罪 科科 03/02 10:14
7F:→ alawyer:逾越已付房租部分的金钱,还是有不法所有之意图。不过事实 03/02 13:44
8F:→ alawyer:不太明确,无法提供意见。 03/02 13:44
9F:推 LeonH:我猜原po也算不出来到底他帮你付了多少钱 03/02 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