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ra111 (go for it!!)
看板PttLifeLaw
标题[车祸] 请教 两辆车都直行 被告该如何处理 感谢感谢!!
时间Sat Feb 27 00:13:16 2010
一、车祸发生日期: 民国97年12月14日15时30分
二、当场对方要求送佑民医院住院 但医生表示没有受伤 (他当时说他要告那位医生)
过了一个礼拜之後他自己去淡水马偕医院 说他有伤了要验伤
但检察官在起诉书里没有写"他是在一个礼拜後去验的"
三、我爸有请警察来
但後来检察官在起诉书里写我爸是"自首坦承犯罪事实 并自愿接受裁判"
有做笔录 有现场图在法官那里 现场没有被破坏
(当时警方说我爸没错 他就说他要告那位警察)
四、我爸这边有保强制责任险 对方已经领到钱了 但他没有保险
五、事实经过:
我爸在三重客运上班
那天他的公车正开在重新路往正义北路方向 行经与文化北路的十字路口中央时
正好灯号变成黄灯 他就继续往前行驶 车速约30公里
前面有一台摩托车行驶在路肩的分道线
我爸的公车超越他一半车身後 他的摩托车车头往左偏碰到我爸公车的车尾跌倒了
我爸请警察过来
因为在公车的左边有一整排捷运施工
所以警察测量现场公车直行在工地与路肩之间
警察有画现场图证实我爸是直行 并且已经非常靠左边走 左边已没有空间可以闪
但这一点检察官没有写
那个人没有"重机驾照" 也告诉我爸他"精神不稳定" 不过没有乘客要当证人
他当时其实也没怎麽受伤却坚持要验伤 还要住院
後来佑民医院的医师说他没受伤 不能住院 他就生气的说要告那位医师
後来到调解委员会 他跟我爸和解 他也领了保险金
但一个礼拜後他说伤势突然才出现 自行去淡水马偕医院验伤
他还跟我爸说他知道马偕可以住院
然後就告我爸 "未保持安全距离 驾车肇事 过失伤害"
检察官没有写出他第一次验伤身体没擦伤没事
而是写车祸後验伤受有第一腰椎压迫性骨折
大部分对我爸有利的事实 我爸在问讯时有讲
但检察官没有写 对那人有利的检察官有写
我爸对此有申请覆议 但检察官没有理会我爸
六、问题:
我爸的公车确定是直行 如果车尾撞到他 加上他说他是直行
为什麽车头跟车身都没有碰到他呢??
还有就是 到底要如何保持安全距离??
当时车子能走的路就是跟车身同宽 应该是对方要走右边一点才对
我爸爸平时开车非常注意交通安全 常说要保持良好精神才能开车
因为人命关天 这是很严重的事
但如今却遇上被撞又被告 为了这件事他这几个月食不知味 睡不成眠
请问各位大恩大德能不能教教我如何解决?? 拜托了 万分感谢!!!!!!
先感谢各位帮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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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3.154
1F:→ sara111:请问为何检察官说他可以告我爸而我爸告他就是诬告呢??谢谢 02/27 00:22
2F:推 depravity:没有受伤为何强制险会赔?? 02/27 00:30
3F:→ donwamy:你父亲因为左方施工,导致道路紧缩而向右方靠,你自己想像 02/27 00:39
4F:→ donwamy:一下,你骑在公车中段,右旁公车就往你方向靠,你也只能 02/27 00:47
5F:→ donwamy:急煞避险,而你口中的骑士就在车尾的地方被扫倒,还是请你 02/27 00:48
6F:→ donwamy:父亲先检讨是不是有过失吧! 02/27 00:49
7F:→ twsakura:既然检方都已经起诉了 建议你开庭时直接对法官说比较有用 02/27 02:04
8F:推 Beijingman:有没有申请监定?开公车的都很肚烂这种骑车的鸟人 02/27 07:53
9F:推 ganbaday:和解了怎麽再告?直接拿和解书丢上去就结束了... 02/27 0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