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sterpeter (阿魁)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问题] 迟缴管理费罚钱??
时间Fri Feb 26 22:26:49 2010
※ 引述《pinkbest (熊宝贝)》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home-sale 看板]
: 作者: pinkbest (熊宝贝) 看板: home-sale
: 标题: [问题] 迟缴管理费罚钱??
: 时间: Fri Feb 26 11:02:16 2010
: 请问一下.
: 社区管委会前阵子贴出公告,迟缴管理费,每日加计多少多少利息.
: 之类的.
: 请问一下,这样子,依法有据吗??
: 如果真的管委会订定下来,就这麽开罚吗??
: 我是知道说,迟缴至少半年,才能向法院申请查封你家,拍卖你家,
: 所得价金用来支付欠缴管理费.
管理费为大楼所有区分所有权人就大楼所应负担费用之约定分担数额,性质应类似共有人
间之分管契约,关系所有区分有权人之权益,故应经区权人会议决议并订入大楼之规约方
有效力。
贵社区公告迟延缴纳管理费每日应加计利息,如确实经贵大楼区权人会议依公寓大厦管
理条例第31条比例通过,且迟延利息之月利率不超过20%者有请求权(民法第20
5条参照),就此管委会得代所有区权人向住户请求。
依据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21条,积欠管理费逾二期,管委会即得诉请法院请求。复依
同法第22条第1项第1款,欠费经强制执行後再度欠费达该区权人房屋总价1%者,
管委会得诉请该住户强制迁离。
以上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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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0.121.224
1F:推 roura:205讲的是年利率 02/26 22:42
2F:→ ChrisBear:夭寿 月利息20%....高利贷吗- -+ 205说的是年利率 02/27 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