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nnd (自己决定自己的快乐与否)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法院传唤到讯问室
时间Sun Feb 21 22:28:00 2010
事实经过:
前阵子我朋友的妹妹因为被人抢劫报案处理
警察也抓到凶嫌并且她本人也有去警察局指认
凶嫌被移送地检署了
但是
再这几天她收到法院检察署刑事传票
她是以被害人的身分被传唤到讯问室
问题:
她公司很难请假
且请假必须扣薪水
但是看到传票下面有注意事项写着说:
{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场者,得命拘提}
所以这样的话
我朋友的妹妹可以不用出庭吗??
会被发出通告拘提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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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74.52.92
1F:推 hsinyeh:被害人不可能被拘提 用证人身分传就有可能 你要看清楚 02/21 22:56
2F:→ vampirex:不过被害人不也是证人吗?否则被害人是哪一种证据方法? 02/21 23:17
3F:→ wennd:我刚刚问了确实上面是写{被害人}的身分..所以可以不用出庭吗 02/21 23:19
4F:→ alawyer:不会拘「被害人」,不过被害人不到,也许下次就用「证人」 02/21 23:22
5F:→ alawyer:传了。没事的话尽量去,要不然找代理人。 02/21 23:23
6F:→ alawyer:刚刚再看一下原po事实,法院传被害人的目的可能是要当证人 02/21 23:23
7F:→ alawyer:,所以若没去,除非被告认罪,否则下次很可能就会收到「证 02/21 23:24
8F:→ alawyer:人」的传票。 02/21 23:24
9F:→ ahmin:证人可以申请日费及旅费,他会把你当证人传 02/21 23:44
10F:→ ahmin:证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得易科3万以下罚锾,并得拘提 02/21 23:46
11F:→ alawyer:补充说明,就原po的情形,找代理人去大概没啥用,法院再传 02/21 23:55
12F:→ alawyer:的机会是很高的。除非被告认罪,否则几乎会再传。 02/21 23:56
13F:推 depravity:那就等证人再去起码有钱领多少补一下 02/22 00:01
14F:推 chihho1628:所以检察官可以用被害人的身分传 来规避日旅费吗 02/22 11:10
15F:→ hellodio:楼上,你得到它了,尤其是机关经费不够喊穷的时候 02/22 13:11
16F:推 depravity:还会用"通知单"省邮资 02/22 13:13
17F:推 fanku:拿传票跟公司说再请假半天,答应公司请完即销假 02/22 15:02
18F:→ fanku:我家人被传用「被害人」,莅庭时做类似证人的工作,但没日费 02/22 15:03
19F:推 depravity:真的想要钱就请假请到他改用证人啊 02/22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