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高点网路VIP七折丛书代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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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刑事] 捡到手机却被告偷窃
时间Wed Feb 17 02:28:45 2010
刑事责任十分严格的
有罪刑法定 罪疑唯轻原则在把关
窃盗罪的构成要件为何呢?
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而窃取他人动产者
为窃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我是不知道你用那支手机打了多少电话啦
说不定你凹看看只是试验一下 就要拿去警局报案了(检察官会相信应该有鬼)
万一检座相信你侵占遗失物都不该当
再来检讨第二个构成要件
窃取他人动产
有任何证据 人证物证 证明你偷东西吗?
如果有那你该死
没有的话依照罪疑唯轻原则 死咬着你又如何?
那我也可以说隔壁阿婶欠我一百万 要他给我钱嘛?
依照罪疑唯轻法则 就是得不起诉
不过侵占遗失物应该很难躲掉 建议你乖乖认罪
说不定检心情好让你缓起诉
※ 引述《fat800819 (胖)》之铭言:
: 有这麽轻易是侵占遗失物吗?如果对方咬定我是偷窃呢?还有我的出庭书一直没有寄来欸
: 是不是我没有收到?我很怕我没去开庭...我是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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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yahoo?:请问,我都把插头插着不拔,这样OK吗?
推 eggimag?:= = 建议千万别这样做..上次有人这样 结果占用一个插座..
推 WhatCanID?:楼上..然後呢@@
推 eggimag?:就少一个插座用 很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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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6.227.99
1F:→ ikehunting:H大,小弟斗胆说句话,请勿介意, 02/17 02:34
2F:→ ikehunting:有些东西,似乎不太适合公开版面说, 02/17 02:35
3F:→ ikehunting:请卓参。 02/17 02:36
任何情况都是有可能的
我没跟原波聊过
所以我并不知道他是不是马上就要拿去警局报案
我的习惯只是尽量把所有情况讨论一次 尽量不做任何价值判断
最後我也有给出我认为最好的建议
坦白为上 以换取缓起诉
请卓参
※ 编辑: hoboks 来自: 59.126.227.99 (02/17 02:40)
4F:→ bailan:你看他第一篇"09年10月4日我上班回家""最近被电信警察抓到" 02/17 03:23
5F:→ bailan:这满难凹的 02/17 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