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sonspy (SPY)
看板PttLifeLaw
标题[租赁] 承租农业用地给别人 要求十年约期 有差吗
时间Sat Feb 13 17:19:17 2010
事实经过:
各位大大好,家里有一块两分地的农业用地,要承租给别人,约期是十年的约。
问题:
想问的就是,有听说承租土地给别人最好不要订10年的约,想问问是为什麽??
还是说根本没有这回事呢?
感谢各位大大的回答!!!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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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41.190.212
1F:→ iscu:你只听说结论 可是没听说为什麽 ? 02/13 18:25
2F:→ jasonspy:喔有听说是十年後土地有可能变对方的 02/13 20:04
3F:推 OAzenO:民法449 租赁契约不得超过20年 超过20年缩短为20年 02/13 23:14
4F:推 OAzenO:民法770 10年和平占有他人"未登记"之不动产得请求登记所有 02/13 23:17
5F:→ OAzenO:人 而占有之始为善意无过失 02/13 23:19
6F:→ jasonspy:OK 了解了 感谢大大 02/14 20:31
7F:→ Eventis:这个占有之始是行使租赁权而非地上权,若非有变为以行使地 02/16 00:27
8F:→ Eventis:上权之意思而占有之情事,地上权取得时效,不能开始进行,参 02/16 00:28
9F:→ Eventis:最高法院64年台上字2552号民事判例. 02/16 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