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ey (星月天空)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关於薪水分两次发的问题....
时间Sat Feb 13 08:47:33 2010
事实经过:我到新公司约一年多了...我们公司发的薪资是五号发一次薪水
然後当月的十号再发一次----也就是五号那天的公司称它为
底薪 也是帮我们投保劳保的最低保额,十号那天领的公司称它为
奖金
也就是假设 你月薪领两万的话 5号领17280 10号再领20000-17280
剩余的钱
问题: 我想问这样在实做上面 公司是不是为了规避某些事才这麽做
例如逃税或是某些原因,这样的公司在法律上真的有受到保障吗?
他在法律上面没有犯罪吗?还是所有的公司都是用这样的方式在发薪水呢?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 因为它用17280帮我们保劳保...但是我们的薪水
或许都超过这个金额 但是它都以最低薪资帮我们提拨6% 这样也没有
问题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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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30.67.152
1F:推 scott2009:这种问题其实你心里有答案,只是不愿意自己去捅而已 02/13 08:57
2F:推 depravity:不懂法的老板 要用教育补助费之类的啊 XD 02/13 09:17
3F:→ jeey:我知道可能是不合法 但是我想知道是不是大多数公司都这样用 02/13 10:47
4F:推 zazazas:很多公司是这样搞的= = 02/13 11:11
5F:推 depravity:但是这里面有不小部分会使用合法的名义这样搞 02/13 11:29
6F:→ ishiki:百货业几乎都是这样搞的.... 02/13 19:06
7F:推 Unconsciou:百货业几乎都是这样>< 02/13 19:29
8F:→ jeey:所以百货业跟我门公司的情形一样? 02/15 16:00
9F:→ jeey:所以提拨的6%都缩水了吗 02/15 16:01
10F:推 depravity:不一样 百货业老板几乎都会用合法的名义 02/15 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