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xczzz (大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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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刑事] 防范犯罪基金是什麽?
时间Thu Feb 11 22:08:38 2010
事实经过:
澎湖地检署最近在办最近一次选举的幽灵人口案件,
我家因为大部分的人都在台湾工作,
妈妈也因为照顾哥哥的小孩子到台湾,
家里因此没人,因此近期有迁户口,请亲戚帮忙收信。
由马公市迁到白沙乡,然後被检察官盯上。
妈妈刚从检察官那回来,有件事情想请教。
检察官直接开罚我妈妈五万元整,
要求我们将钱汇入”防范犯罪基金”。
并说,罚了这笔钱就不会起诉。
问题:
检察官有审判权吗?为什麽跳过法官直接罚钱?
为什麽他可以直接要求我妈妈罚5万?
这五万的金额到底怎麽来的?
还有,防范犯罪基金到底是什麽东西?谁再管这个基金?
再请问:
幽灵人口到底怎麽定义?
选举前特定时机迁户口并且去投票就可以被定为幽灵人口吗?
那不知情的人在那段时间内做了这两件事不是很倒楣?
而且不是有规定,要再4个月前迁户籍才有投票权。
乾脆规定该次选举若任期四年,要四年前将户籍迁入才有投票权。
这条法律没有违宪吗?
我google到一篇,似乎有人认为违宪。
http://bbs-mychat.com/sindex.php?t757067.html
检察官是怎麽认定我的投票行为是
[意图使特定候选人当选,以虚伪迁徙户籍取得投票权而为投票者]
而不是单纯的行使公民权?
像我长期在台湾工作,一年回户籍地的时间不到2星期,
那我也会被定义成长期不居住在户籍地,虚伪迁户籍为取得投票权吗?
就此丧失合法的投票权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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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5.4.51
1F:推 depravity:刑诉 253-2 条 (应该没记错 那附近找一下) 02/11 22:12
2F:推 ChrisBear:缓起诉制度...不想缴就被关 自己选一个吧.. 02/11 22:33
3F:推 ChrisBear:更正一下起诉的钱不缴 会被撤销改为起诉 02/11 22:41
4F:→ zxczzz:谢谢!所以不服气的话就是到法官那审判喽。 02/11 22:43
※ 编辑: zxczzz 来自: 140.115.4.51 (02/11 22:54)
5F:→ alawyer:是的。 02/11 22:51
※ 编辑: zxczzz 来自: 140.115.4.51 (02/11 23:03)
※ 编辑: zxczzz 来自: 140.115.4.51 (02/11 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