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boks (hoboks)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youtube网路连结
时间Thu Feb 11 02:57:08 2010
我能想到统联能告的 只有妨害秘密罪 以及诽谤罪
不过诽谤罪似乎极难成罪
很明显公共交通安全就是跟公共利益有关
刑310就以公共利益的要件来阻却违法了
能告的成就神奇了
只贴影片连结
依笔者见解 应该也不构成妨害秘密罪的正犯或是帮助犯
影片也不是引连结的人流出的
要讨论统联事件
总是要引连结才能讨论吧
因此为了保障人民的言论自由
笔者是认为 在类似这种案例
统联的名誉权 秘密及隐私权必须做某程度的退让
不能让统联以诽谤及妨害秘密告倒引连结讨论的乡民
※ 引述《egh (一个人的南横)》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板友YJM1106於板上发表文章,内附连结
: http://www.wretch.cc/video/chihll&func=single&vid=6905355
: 内容如下(原连结内容已被砍)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rHEp1e2NW0
: 此影片为统联公司内部行车纪录器编辑後流出
: 造成影响如下
: http://news.pchome.com.tw/living/tvbs/20100209/index-12657134277283639009.html
: 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02090332&pType0=
: aHEL&pTypeSel=0
: 板友YJM1106说法:
: 喔...糟糕 起因好像是我转贴这个连结的关系吼...
: 什麽春节时间要影响商誉啥鬼的 谁去想那个
: 只是昨天在国道6号发生砂石车冲入对向车道的惨剧
: 然後看到这个的相关话题,就上网找国道重车车祸影片 结果在无名小站看到了
: 发现CAR板也没OP过就PO噜~
: 结果八卦板记者一抄新闻就播出来了
: 好像害到那些上传影片的人了捏...
: 问题:
: 统连能告板友什麽?
: 板主无法判定版友是否为着作权人
: 板主是否有责任?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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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yahoo?:请问,我都把插头插着不拔,这样OK吗?
推 eggimag?:= = 建议千万别这样做..上次有人这样 结果占用一个插座..
推 WhatCanID?:楼上..然後呢@@
推 eggimag?:就少一个插座用 很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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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3.12.81
1F:→ hsinyeh:要告应该会告民事吧 02/11 03:32
※ 编辑: hoboks 来自: 123.193.12.81 (02/11 0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