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spcth (Qdd)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制作网站着作权法相关问题
时间Fri Feb 5 14:34:22 2010
事实经过:
小弟是SOHO族 日前接到一个CASE 在整个制作过程中客户只说了参考那些网站
於是小弟就大致参访那些网站 当然有部分内容就先用参考网站的内容
(因为客户没提供相关内容)那後来结案了东西就放到虚拟主机客户网站也运作了
所以相关资讯都交给客户了简单说就是结案了期间客户有使用网站但一些内容都没动
但过了半年客户被参考网站告抄袭与对方联络对方要求5-60万的赔偿
问题:
请问小弟我有甚麽责任?
一定要赔这麽多吗?
还是单纯客户跟对方的事?
我该做甚麽动作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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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0.249.81.173
1F:→ fanku:这种5-60万有点夸张,跟他玩到底,让法官裁决赔偿金额吧 02/05 17:24
2F:推 depravity:还好吧 不多啊 02/05 18:10
3F:→ alawyer:重点是,侵害着作权是有刑事责任的... 02/05 22:05
4F:→ hotwingking:静观其变吧 你与客户往来资料 包含他要求你参考的部份 02/06 01:30
5F:→ hotwingking:事关承揽由客户指示事项 一概保存 自保为优先选择 02/06 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