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fredx (捡到一只猫)
看板PttLifeLaw
标题[消费] 退货争议
时间Fri Feb 5 11:55:22 2010
事实经过:请问, 我在网路刷卡购买某公司宣称是"良品"的二手商品,
发现有部分功能是坏的, 之後跟该公司反应, 结果更换给我的商品
仍然是有部份功能仍是坏的(不同部分的功能)!
当时我怀疑该公司是拿部分功能损坏的二手商品混充良品贩售,
所以要就求该公司派人取回商品并且退刷. 因为爬过文, 所以我知道
一周内消费者是不需负担任何费用的. 当时对方也同意会派人来收回,
但是两次告诉我什麽时候会来收, 结果都没来.
我就寄存证信函, 也向我居住地的消保官申诉, 结果跟我说该公司是在别的县市,
他们没有强制力, 要我跟该公司所在地的消保官申诉, 然後要求在我
居住地协商.
我照做, 结果现在接到该公司所在地的消保官(助理?)电话, 说对方说
只要我寄回商品就会退钱给我, 我说消保法不是规定一周内退货消费者
不需要负担任何费用吗?
消保官(助理?)说 : 那你就等消保官协商好了, 不过消保官不可能去你
居住地协商的! 因为小弟居住北部, 而该公司在南部, 考虑去南部协商
所花的时间精神费用, 小弟倾向自认倒楣自己负担邮寄费用.
问题 1 : 除了我自认倒楣, 自己负担邮寄费用外, 还有其他解决的方法吗?
问题 2 : 告那家公司诈欺, 会有成立的空间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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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0.67.154
1F:推 depravity:你是北市不是北县?? 02/05 11:59
2F:→ winfredx:我是新竹市 02/05 12:09
3F:推 depravity:我以为只有北市会往外推 从消保会网站设计来看 02/05 12:17
4F:→ depravity:消保会明明就认为消费地优先於厂商所在地 02/05 12:18
5F:→ depravity:因为她先问你要不要在消费地不要才改选厂商地 02/05 12:21
6F:→ winfredx:对啊! 恐怕很多网路购物的争议会因为这样吃闷亏了! 02/05 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