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mobig (你要健康长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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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劳资] 有关公司规定的小小问题
时间Thu Jan 28 12:16:59 2010
事实经过:
事情是这样的,小弟目前在一间电子公司工作,公司是为责任制的,并且弹性上下班,
早上上班时间为8:30至9:30,总之几点上班就在做满8小时後可下班,中午会有午休
一个小时,不过由於某些原因,所以老板要求员工中午午休(12:30~13:30)需有一个人
留守公司也就是说他不能离开,但是在公司可以睡可以吃可以做任何事,可是就是
不能离开公司
问题:
我的问题是,中午那一小时这样算是有额外的责任吧?? 虽然你是不用作任何事情,
可是休息时间本来就是想干嘛就干嘛,但如今我被限定留在公司里(接听电话 收包裹),
还有一个重点,公司之前有通过ISO9001认证有留下一套标准作业手册,不过目前没有
继续,只有一个内审员,规定上是有说中午轮值人员是可於11:30~12:30做为午休时间
然後12:30~13:30别人休息时间为轮值人员的正常上班时间,重点是我来上班时全公司
大约12个会一起排轮值,而那时候大家都没有用公司规定的休息时间休息,反正很多人
会一起分摊,所以没有什麽反弹,可是如今老板又下一道命令说轮值只需由某部门+助理
轮值,所以如此一来没照规定於11:30~12:30来休息的话,很简单的你就白白被剥夺午休
以前一个月大家轮可能才1.2天中午,现在却变成一个星期,差距颇大,我是有看到劳基
法第四十二条(不得强制正常班以外工作)
劳工因健康或其他正当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之工作者,雇主不得强制其工
作。 不知道这条对於我这中午轮值状况适不适用,(公司不愿意让我们11:30~12:30休息)
而以前不跟公司反应,我想是因为可能一个月才1.2天,但目前是只有四个人去分摊,
所以变成要留守一个星期而且公司不同意提早休息。
想请问大家我这样站的住脚吗? 我可以要求提早休息或者反驳老板这道命令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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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就像老二一样 紧紧抓住 他就会变大
工作就像是在做爱 你如果不行 那就换别人来
时间就像乳沟一样 挤一挤 还是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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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4.111.132
1F:推 depravity:可以 不过下场可能是 考绩差年终差工作被刁等等 01/28 12:41
2F:推 iscu:工作才八个小时还嫌~~~你们公司过太好了 01/28 12:43
3F:→ winman983:你可以抗议~下场可能是黑掉! 01/28 16:01
4F:→ man0314:我觉得不够力,劳基法里是否有规定午休时间? 01/28 21:41
5F:→ man0314:另外公司可用无法配合公司规定及胜任工作……解职 01/28 21:43
6F:→ man0314:当然这是最坏打算啦 01/28 21:44
7F:→ depravity:没规定午休不过有规定连续工作四小时要有30分钟休息时间 01/28 22:02
8F:→ lc301:如果是美商公司 那ok 但是是台湾的话别傻了 你会黑掉 01/28 22:55
9F:→ depravity:我有朋友在美商连在公司加班都可以报计程车费(不只一家) 01/29 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