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bkorea818 (无名氏)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请问这样的事情是否能够算侵权并被提告
时间Thu Jan 28 07:20:18 2010
事实经过:
有一个朋友的老公(简称A)他被不认识但不同地区分处的女员工骚扰常达3年多
每天都写10,20几封email跟简讯给A~
并同时成立一个部落格说A是他自己的男友也称他为老公也是快3年多
期间女员工还会突然北上突袭A,强行从背後抱他,A及其家人受不了这样长期的骚扰
所以也成立一个部落格独力反驳~以正视听
因为女员工在部落格上影射我朋友要抢他男友所以故意怀孕(是结婚时就刚好怀孕)
我觉得很过份所以在女员工的部落格上留言劝导
这个女员工之前告A身边的很多朋友
例如女员工来公司骚扰A时协助拍照存证的朋友就被他告"侵害肖像权"..等等
所以我在言行上特别小心也很有礼貌~因为我知道他一定会来提告这招
後来他不接受我跟A说的事实就把我封锁不能上他的部落格
但他还是会每天都去A的部落格留很多莫名奇妙的留言
後来有一次我将他在自己部落格的文章引用4-5句留在A的部落格
留言时有注明出处,并在他的文章句子下面注解分析及反驳
例:女员工文章:自从我跟A相爱後~大家都要欺负我
我在下面留:没有人要欺负你~是你自己欺负你自己,希望你早日了解并找到真正爱你的人
结果他就说要对我提告告我侵权,因为我引用他的文章并随便乱注解,八卦的始作俑者
之前我就知道他会随便乱告人所以我是用我老公很久都不用的ID(资料也是旧的)
我人在国外,有时会回台湾~所以IP也不一定是用那一个
不知道这样会不会害到我老公(因为用他帐号~哈)
问题:
但我很好奇~这样随便乱告警察也会受理并会依IP帮他找出人来吗?
还有这样真的是侵权吗?被告的话会成功吗?
还谢谢各位法律知识强大的朋友帮忙解答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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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9.70.101.82
1F:推 winman983:他可以告!!这是他的权利!不过应该不会成功 01/28 10:24
2F:→ winman983:等判决他败诉的时候再告她诬告 01/28 10:25
3F:→ yanginru:不会要你朋友A的太太去提告吗?他的行为触法了... 01/28 10:55
4F:→ yanginru:就他可以告人,不能反告唷!A被抱就告他阿!难道A..... 01/28 10:56
5F:→ hbkorea818:A己经提告了~因为他真的很可怜~本来是想说算了可能女员 01/28 11:23
6F:→ hbkorea818:工精神有一点问题,但结果变本加厉~同事一堆人都被告 01/28 11:23
7F:→ hbkorea818:而且女员工还常传什麽只包浴巾的自拍照给A说在XX房等他 01/28 11:24
8F:→ hbkorea818:女员工己经被公司炒掉了,因为他还有占用公款也被告了 01/28 11:25
9F:→ hbkorea818:我只是很好奇这样的人警察还是要非歹帮他找到被提告者 01/28 11:25
10F:→ hbkorea818:我不是使用自己的资料警察会再继续帮他追到人为止吗? 01/28 11:26
11F:→ sindyevil:不管是何人都有告诉的权利 法院就得被动性的收案开始审 01/28 11:55
12F:→ sindyevil:理,但是该诉是否成立还是被驳回就看内容罗~ 01/28 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