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nnshiow (al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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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婚姻] 我家,父亲常常家暴,我真的很难过
时间Thu Jan 28 04:45:17 2010
※ 引述《CeciliaS ( )》之铭言:
: ※ 引述《banrifpb (生存以上 生活以下 )》之铭言:
: : 谢谢你拨空回文~
: : 上个月我已找到工作,但是经济上真的是非常的不充裕~有背负贷款
: : (贷款 + 失业期间所花费的支出)...
: : 由於目前的新工作薪水实在是非常低...
: : 所以无法带母亲逃离开家里...
: : 而且,房子是母亲的嫁妆,所以她会觉得应该是父亲离开,
: : 买过录音笔,但是录音笔无法长时间循环录音~我父亲施暴的时候也来不及启动
: : 录音笔实在是没有什麽品质...故障率奇高...
: : 这次存了钱买了一台蛮贵的小型监视器,也在一个星期内被发现而被砸毁
: : 也因此,父亲开始警觉,并把房内杂物清空,让我们无法藏东西侧录...
: : 想帮忙母亲离婚,
: : 只是...申请离婚又要弄离婚诉讼~
: : 说真的,没人说有把握可以离得掉,
: : 只说:要录音蒐证...要录影蒐证
: : 但是父亲已经有警觉,实在是很难蒐证......
: : 有验伤单,
: : 但是因为我父亲主要都是用拳头攻击头部,
: : 以及抓我母亲的头发拉住头撞墙....
: : 伤痕实在是非常不明显....头部的伤都是在头发里面.....
: : 所以验伤单也没有很明显的外伤
: : 我才会在网路上po文,不知道有没有其他的方法可以治得了我父亲....
: : 每天夜里,我母亲都睡在这个不定时炸弹身旁
: : 已经长达三十几年了
: : 真的~想到我就觉得心痛....
: : 这几天,我去拿了一本经书
: : 我母亲在夜里无法睡着的时候....
: : 只能念经,请菩萨帮忙....
: : 好无奈....
: 民法规定
: 第 1052 条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请求离婚:
: 一、重婚。
: 二、与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 三、夫妻之一方对他方为不堪同居之虐待。
: 四、夫妻之一方对他方之直系亲属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亲属对他方
: 为虐待,致不堪为共同生活。
: 五、夫妻之一方以恶意遗弃他方在继续状态中。
: 六、夫妻之一方意图杀害他方。
: 七、有不治之恶疾。
: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 十、因故意犯罪,经判处有期徒刑逾六个月确定。
: 有前项以外之重大事由,难以维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请求离婚。但其
: 事由应由夫妻之一方负责者,仅他方得请求离婚。
: 我个人认为
: 你们家可以上述法条第一项第三款"夫妻之一方对他方为不堪同居之虐待"请求离婚
: 所谓虐待
: 不只是肉体上的 也包括精神上的
: 其实近年来
: 法院比较不会像以前"劝和不劝离"
: 所以该条第二项"重大事由 难以维持婚姻"也能从宽解释
: 加上如果打离婚诉讼 你们小孩愿意出庭作证父亲的恶行的话
: 相信法官比较倾向判决离婚
: 若你们没有财产上纠葛的话(愿意放弃赡养费之类的)
: 应该请求离婚应该不是太难
: 衡量一下
: 虽然走法院会比较劳累
: 但若如您所说母亲已经受不了了
: 也许你能考虑看看
: 诉讼例稿 法院的服务柜台就可以要到
: 也不一定要请律师
: 小孩的证词对法官是很有份量的
我想问的是
如果一开始没签夫妻财产分开
但是我妈有间店
店名是我妈的
但是我爸老是欢说那是他的,但是文件上的名字都是我妈的
我妈辛辛苦苦好不容易买下来的店全都是我妈在经营的
我爸只会在家里混吃等死也不出去找工作跟我妈伸手要钱去赌博
这样的生活已经10年了
我妈好不容易总算想通想离婚
那这样离婚的话要打这间店的经营权吗?
离婚了如果他又跑来店里乱的话怎麽办?
难不成就不能阻止他发生这种行为吗?
之前我妈有被打过所申请的保护令
不过我妈那个时候忍下来了撤销要告他的告诉
这样这保护令还有用吗
因为有板友说只要有心想离就可以离
但是我爸不想签就要打离婚诉讼吧?
用保护令可以逼他签离婚证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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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2.244.123
1F:→ yanginru:保护令的内容一定是不能逼迫他一定要离婚。上法院打离婚 01/28 10:50
2F:→ yanginru:诉讼才可以,东西是不同的。你这样的行为算是骗他签协议 01/28 10:51
3F:→ yanginru:只要双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就上法院! 01/28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