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kkikki (小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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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其他] 请大家帮帮忙 被冒用人头成了公司股东
时间Thu Jan 21 23:33:38 2010
事实经过:
我大舅不知道为什麽成了某公司的股东,他完全没有出借自己的身份证,
也没有担任任何职务或是有任何金钱流入它的帐户,莫名的变成了被冒用的人头,
之前陆陆续续开过庭大舅都有去解释,去年八月收到法务部执行命令,
说要清偿金额一百多万,前几天又收到另一份执行命令,内文主旨如下:
准许移送机关向第三人台北市第九信用合作社收取债权,第三人应依本命令
就扣押金额开立支票,迳寄移送机关财政部台北市国税局
问题:
1.我们根本是被冒用的人头,该怎麽提出解释最有利?因公司负责人完全不认识,
也不知道到底为什麽会被冒用,请问这样应该怎麽办?
2.前几天收到的这份执行命令究竟是在说什麽?明明就不是我们做的事情,
也根本没办法付出这麽多钱,请问这样会被抓去关或是有什麽刑责吗??
3.听说那间人头公司还有走私和贩售支票,这样是不是会涉及诈欺罪?
我们又该怎麽处理最恰当??
*请各位帮帮忙替我解答,给我一点建议,
对法律不熟悉的我们真的不知道下一步该怎麽走了!拜托各位了....感激不尽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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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3.78.215
1F:→ alawyer:建议令舅可以考虑化被动为主动而提出刑事伪造文书告诉~ 01/22 00:01
2F:→ nikkikki:现在提出但执行命令会不会比较快执行呢? 01/22 00:22
3F:推 solsol:对不起喔 我不懂这个~只是听常识说有限公司赔钱有限 01/22 11:41
4F:→ solsol:如果没去当公司的连带保证人什麽的,好像顶多欠税是不是? 01/22 11:41
5F:→ solsol:也就是说除了当公司人头,也被用个人名义开了很多借据之类? 01/22 11:43
6F:→ solsol:文中说跟信用合作社借钱,一般银行借钱不是还会审核财产 01/22 11:44
7F:→ solsol:比如说薪资证明.财产证明.抵押品之类的 01/22 11:45
8F:→ solsol:那借钱又是被怎麽借的? 这些是我疑问 01/22 11:46
9F:→ solsol:但可能是我不懂才有这些疑问 01/22 11:46
10F:→ solsol:这情况看起来很大条 考虑请请律师吧不然也跑跑去问免费律师 01/22 11:48
11F:→ solsol:比如各县市政府的免费法律询问之类 01/22 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