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canbetheone (2/5从大陆回国代买中)
看板PttLifeLaw
标题[消费] 仿冒品的相关条例细节询问
时间Tue Jan 19 21:38:01 2010
事实经过:
在批踢踢板上有一篇公告
题到相关条例:
一) 商标法
第六十一条:商标专用权人对於侵害其商标专用权者,得请求损害赔偿,并得请求排除
其侵害,有侵害之虞者,得请求防止之。
第六十二条:意图欺骗他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
科新台币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一、於同一商品或类似商品,使用相同或近
似於他人注册商标之图样者。二、於有关同一商品或类似商品之广告、标
帖、书明书、价目表或其他文书、附加相同或近似於或近似於他人注册商
标图样而陈列或或散布者。
第六十三条:明知为前条商品而贩卖、意图贩卖而陈列、输出或输入者,处一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五万元以下罚金。
问题:
想请问板上的各位板友
所谓
输入或输出的定义是什麽
如果只是进口到台湾自用
这样算是违反该条例吗?
麻烦有法律常识的版友帮我解惑
能提出相关描述的网页也可以
我可以自己去看
先感谢各位帮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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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9.4.4.226
1F:推 depravity:出关或入关 01/19 21:53
2F:→ depravity:自用不算 要目地是卖才算 01/19 21:54
3F:→ icanbetheone:谢谢D版友的回应 01/19 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