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llcch (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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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租赁] 房屋租赁契约书
时间Tue Jan 19 19:23:31 2010
※ 引述《GILC (全球网路自由化运动)》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最近刚要搬到新住处 便听到邻居说
: 他刚进来的时候不到一个月就接到房东要把该套房卖掉的消息
: 因此他不得不又必须搬到该栋公寓其他房间
: 而据他所知已听说有三.四人的情形与他相同
: 接着我看到自己的房屋租赁契约(甲方)出租人
: 只有填写自己的姓名
: 没有其身分证字号与住址.电话
: 问题:
: 1.出租後将房子卖掉 没有违约的成份吗?
: 有什麽因应的方法?
: 2.出租人没有写详细的个资 契约书还算成立吗?
: 这会不会有风险?
: 谢谢前辈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出租人将房屋出售导致你无法使用的话,当有债务不履行的问题,
你可以请求出租人赔偿,但是必须说明受有何损害及损害金额多少。
若契约书上有出租人亲自签名或盖印,则该契约书仍具有一定之作用。
(原则上只要出租人和承租人有租赁之合意,租赁契约就有效成立,有
无书面仅会发生不同之法律效果)
但是还是建议记载详细一点,以便日後若真的发生纠纷的话,比较容易证明
你说的是真实的。
若你的租约定有期限且未超过5年,则纵使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租赁契约
仍存在於你跟买受人之间。(当然租金就要交给买受人了)
另外,你承租的房间若是有编号,最好是将编号一并记载在契约书内,
这样日後才有办法特定你承租的房间是哪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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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69.124.40
1F:推 GILC:感谢原PO的回答 让我多少了解了 谢谢 01/19 22:13
2F:→ jinababy123:租赁契约有效期间 房东卖掉房子的话 你可以不用搬走 01/20 02:28
3F:→ jinababy123:但是这时就变成买受人要跟你和解 你不能追究原屋主 01/20 02:30
4F:→ jinababy123:只有买受人可以向原屋主请求赔偿 01/20 02:31
5F:→ jinababy123:原屋主债务不履行的部分应该只有他这期已收的租金 ... 01/20 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