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wanderer (water)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被告要到原告所在地开庭?
时间Sun Jan 17 22:31:18 2010
※ 引述《Thursday (jdjfhiojfihojgdpjdppihn)》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1.
: 之前看文章写原告必须到被告方的地检署开庭
: 但是我亲戚甲发生的案例却不是这样
: 住基隆的甲告住屏东的乙公然侮辱
: 结果地检署传票却是要原告甲跟被告乙到甲报案的基隆开庭
: 问题:
: 1.
: 请问现在的制度又改成被告要到原告所在地开庭了吗??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到哪里开庭涉及到的问题是法院管辖权的问题
基於公平审判的原则
管辖原则上都是法定的,尤其是刑事诉讼
民事诉讼部份就如同原po所言,原则上是以原就被
也就是原告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提告
不过例外基於私法自治而允许双方当事人合意选定受诉法院
但你所提的事实,是属於刑事诉讼的范围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六条第一项的规定
案件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辖
由於是依照地域范围来划定受诉法院的,所以称此管辖为土地管辖
所以一个刑事案件可以管辖的法院,除了一些比较特殊的案件或情形外
可以管辖的法院有四个
1.犯罪发生地
2.被告之住所地
3.被告之居所地
4.被告之现时所在地
任何一个法院均可以合法管辖,因此哪个法院受诉就必须到该法院去
而检察署是设於法院,因此检察署的管辖范围与法院是相同的
原po的情况还在侦查阶段,所以管辖的部份就把上述法院抽换成检察署即可
而原po的情形是犯罪地在基隆,所以向基隆地检署提告之後,就由该地检署管辖
被告就必须到基隆地检署应讯,并不是基於原告被告的关系来决定受诉法院的
以上
如果有错还请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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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15.199.156
※ 编辑: awanderer 来自: 59.115.199.156 (01/17 22:34)
1F:推 Quickly:如果犯罪地是在ptt上,那是要算哪?算在被告所在地开庭? 01/17 22:41
2F:推 Thursday:补充:此案犯罪地点为PTT上 01/17 22:43
3F:推 egg1225:实务上 有被告逮捕跟羁押地 也可以有管辖权 01/17 22:43
4F:推 chihho1628:被告之逮捕地和羁押地就是被告之所在地 属於第4种情型 01/17 22:45
5F:→ chihho1628:= = 犯罪地是指被告为犯行为的地点 他人在电脑前面吧 01/17 22:48
6F:→ chihho1628:不太可能他人在ptt里面吧 01/17 22:48
7F:推 Quickly:他主要问题是问为何此案被告要跑去原告所在地检署? 01/17 23:18
8F:推 shengo:PTT -->台北地院 01/17 23:31
9F:推 chihho1628:要去哪个地检署要看管辖权在哪吧 现在管辖依犯罪所在地 01/17 23:32
10F:推 chihho1628:抱歉 我看错 我以为犯罪是发生在基隆 01/17 23:35
11F:推 hsinyeh:没有定审判法院哪来的羁押地@@ 01/17 23:38
12F:推 roboball:还是是被查到IP是在基隆? 01/17 23:38
13F:→ egg1225:我是回答他那四个後面 还有两个 而全文 我.....无解..XDDD 01/17 23:41
14F:推 ChrisBear:犯罪地在网路者 实务上有以原告或被告所在地为管辖法院 01/18 00:35
16F:→ ChrisBear:所以到基隆系以犯罪地为主.... 01/18 00:36
17F:推 chihho1628:请问楼上的文章代码要如何解码呢XD 看不懂..... 01/18 08:11
18F:推 CREA:复制"#1ApDZCAi" 然後直接在本板贴上 01/18 09:29
19F:推 vinx:谢谢awanderer大大分享知识,请问一下本篇能否转贴至军旅板 01/18 12:21
20F:→ vinx:供板友参考,若您无回应则视同不可以转贴,谢谢您! 01/18 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