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meking (pp小孩)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学校宿舍问题
时间Wed Jan 13 15:04:24 2010
事实经过:学弟这学期想住外面他原本的床位就让给我,几个礼拜前被学校发现,
由於住宿契约中有规定,不得私自转让床位,违者退宿处分,於是我和学弟都有受
到学校的惩处,但学校还要求我要再缴交这一学期的住宿费,因为校规及住宿条例
中并没有说到这一方面,而学校的说法是:住宿名单中只有学弟的名字没有我的,
基於使用者付费原则,要我再缴一次钱,但当初学弟住宿的钱是我缴的,我已经付
费了,只是用的是学弟的名字。
问题:请问大家,依法来说学校是否有权利(有法可据)要求我再缴一次钱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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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240.193.158
1F:→ msg2244:那叫学校退学弟的住宿费罗~ 01/13 19:44
2F:→ john0227:学弟违约在先,不太可能退住宿费 01/13 21:44
3F:→ john0227:另外如果上法院可能要举证钱是你出的 01/13 21:45
4F:→ john0227:其实我只是在想为什麽你缴钱不用自己的名字缴… 01/13 21:45
5F:→ OAzenO:帮学弟缴应该只是双方私底下的赠与 01/13 23:36
6F:推 stare7500:你当时是转帐缴交还是现金缴?转帐如果有交易明细还可以 01/14 12:23
7F:→ stare7500:当作缴款证明,基本上学校已有明文规定,所以学校要硬凹 01/14 12:24
8F:→ stare7500:说你们同睡一张床也行,不过还是看法官采信哪边啦。 01/14 12:25
9F:→ stare7500:可以请学弟租屋处的室友,房东,和宿舍的同房来帮忙证实 01/14 12:25
10F:→ stare7500:你们没有共用一张床,这样也许法官会判你不用再补缴 01/14 12:26
11F:→ stare7500:至於学校当人有权对你要求宿舍费,因为当初登记人是学弟 01/14 12:28
12F:→ stare7500:不是你,所以你如果使用了,当然要依据使用者付费原则缴 01/14 12:28
13F:→ stare7500:交费用,可是现在争议就在,你以学弟的名子来缴费,可是 01/14 12:29
14F:→ stare7500:是你住,学弟没住,所以如果学校要硬说你们有共同使用的 01/14 12:29
15F:→ stare7500:的话当然要缴两个人的费用,而有登记缴费的是学弟,当然 01/14 12:30
16F:→ stare7500:找你要剩下一个人的费用啦,所以如何举证没有共同使用才 01/14 12:30
17F:→ stare7500:有可能赢,当然是指你要跟学校打民事赔偿官司@@ 01/14 12:31
18F:→ stare7500:可是你跟学校打官司的话,可能会影响你在学校的发展 01/14 12:32
19F:→ stare7500:最好的方法还是委婉的去跟学校求情,看学校要不要不计较 01/14 12:33
20F:→ stare7500:说要用劳动服务换之类的。不然学硬要你补,你不想补可能 01/14 12:34
21F:→ stare7500:领不到毕业证书,下学期无法注册之类的,到时还不是要打 01/14 12:34
22F:→ stare7500:民事,诉讼过程又会拖很久,会影响到你新学期的上课 01/14 12:35
23F:→ stare7500:所以最好下学期开始之前赶快处理完,不要不鸟学校喔。 01/14 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