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cronetplor (boring)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网路毁谤文章
时间Wed Jan 13 07:38:41 2010
事实经过:
我一位同事,经由别人告知,得知别人在网志上毁谤她
而且没有锁起来,供人浏览
问题:
因为我同事是经由别人告知,才去看到这篇文章
所以有人就说是经由别人告知才去看到这篇文章不够成网路犯罪(不懂为什麽这样说?)
请问真的是这样吗?没办法提告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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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27.116.1
1F:推 depravity:当然构成 01/13 08:16
2F:推 marat1969:请把该网页存起来及印下来当证据 01/13 0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