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ti1821 (铜板)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关於工作合约的几项问题?
时间Tue Jan 12 23:47:25 2010
事实经过:工作将满四个月
公司主管今天拿一份合约要我签
但是里面所有的条文全都是保障公司的权益
没有一项是保障劳方的
其中有几项我觉得有疑点的
提出来请各位先进指点
谢谢
问题:
1.合约一般来说是一式两份
劳资双方各留一份
还是单一份也成立呢?
2.最底下的立书人
甲方(资方)那边空白
要我先签乙方(劳方)是不是有问题?
3.其中一条
甲方因必须投入教学所需之时间和人力资源,
如乙方有意终止本合约,应於三个月前以书面预告甲方.
三个月是不是太久了阿 = ="
本条文内并没说明违反此条文的罚则
如果违反会怎样呢?
4.最底下有附注
本合约若有争执疑义者,皆依据中华民国民法暨相关法律解释
因本契约所生一切争执或纠纷,甲乙双方同意
由台南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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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之前有同事离职前一个月告知公司
结果那一个月他很难熬
解脱後回来领薪水也发现被东扣西扣
很多同事都想年後离职
这张合约一出来大家都傻眼
请板上先进指教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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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志不是憨人所想的那麽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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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1.232.94
1F:推 depravity:1.一份就成立 双方都有是为了日後举证方便 01/12 23:54
2F:→ depravity:2.总有一个人要先签名吧 @@" 01/12 23:54
3F:→ depravity:3.是 如果你的行业别受劳基法规范该条款无效 01/12 23:55
4F:→ depravity:4.就是打官司在台南地方法院准据法中华民国法律的意思 01/12 23:56
5F:→ sindyevil:先想想要不要做这工作 如果他变动条件而你不同意要你离 01/12 23:57
6F:→ sindyevil:职也不要轻易自己离开 或许你符合请领失业津贴资格 01/12 23:58
7F:→ sindyevil:或许说来可悲 但打卡资料/与资方对话要记得私下录音 01/12 23:59
我想我的工作应该不受劳基法规范吧 ˊ ˋ
第三个问题没有订定罚责
如果离职没在三个月前提出书面告知
那我会被扣薪水还是有其他罚责吗?(民法)
※ 编辑: hoti1821 来自: 114.41.232.94 (01/13 00:09)
8F:→ sindyevil:可以说明工作性质和 你认为不适用的原因吗? 01/13 00:18
我是摆夜市的夜市摊贩
公司出货给我让我去卖
当天业绩全部缴回给公司
然後以月总业绩来发底薪+奖金
不过合约书第一条
1.乙方(即摊商)为驻点於供应商XXX之工厂外,与甲方订立本合约之各摊位
外场销售人员.乙方非属甲方之受雇人
而且我们也没劳健保之类的
应该不受劳基法保障吧 ˊ ˋ
※ 编辑: hoti1821 来自: 114.41.232.94 (01/13 00:28)
9F:→ sindyevil:你愿意打确认雇佣关系之诉吗 雇主有可能规避劳健保而你 01/13 15:52
10F:→ sindyevil:不自知 01/13 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