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sterry4 (PM)
看板PttLifeLaw
标题[租赁] 与房东当邻居...
时间Tue Jan 12 11:29:15 2010
事实经过:
前情--本人小小大学生,在外租屋,本学期相中一间套房,很新、设备不错,
想当然尔,价格於该地段偏贵了一点,水电网路皆不包,在经济还算许可的状况下,
我夥同其他三位朋友把整层楼租了下来。但..美中不足的是房东及他太太住1.2楼...
本来在外的那种自由感,自然打了折扣...
日前,房东寄了封警告信的E-mail给我及其他室友,标题很斩钉截铁地说"请注意
您已违约",内容大概是说我们都会各自带女朋友回家过夜,已经违反契约中"以变相之方
法,供第三者使用",後面又写到他不介意说我们带朋友回家过夜,不要太常,大家都会
有客人,没有关系...之後我们拿出我们的诚意,几个人去房东客厅跟他谈,我是跟他表
答说,该条规定是不能将钥匙擅自COPY或是借给他人使用,而房客本人带朋友之行为无限
制。他当下也是,许诺我们带客人偶尔过夜没关系,不能太常...
之後一些没有规范於契约内的规定便接踵而来...鞋子不能放门外、房门要上锁....
相信我们四位及楼上其他几位房客与房东之关系每况愈下...他又老是拿法律吓我们...
实在困扰(他财力雄厚...某航空公司退休机师)...
问题:
1.关於带人过夜之问题,我想他讲的也有漏洞..是客人带回家过夜就没问题?
那我客人多...就可以罗? 那麽我们没有过夜呀,只是在家看书看了过夜,有问题吗?
2.那麽契约没有规定的那些他在这事後解释,我们有必要听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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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4.184.9
1F:→ depravity:第一个问题最後一句根本是硬坳 @@ 01/13 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