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ug (火车)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顶楼屋顶滴水问题
时间Mon Jan 11 22:21:09 2010
所以的既成违建,只是台北市政府不会去拆,因顶楼平台是共用的,
因此不论是何时的违建,同栋的住户,均可以打民事官司,要求恢复顶楼平台原状
而且还可向占用人请求不当得利,就是要求赔钱。
告上法院,九成九法院会判要拆。
顶楼违建要避免被拆,一定要有以下两个前提,一、七十四年以前就有的违建
二、同栋住户「全部」通不追究。缺一不可。
至於顶楼漏水的问题,「理论上」顶楼是全体住户的,要由全体住户共同出钱修
但顶楼被你们占用了,你还是乖乖的全部修好,免得惹毛楼下,一状告上法院
要你们拆屋。
※ 引述《k128608 (请叫我肇事者的肇)》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我家位於五楼,顶楼(六楼)有加盖属既成违建(民国75年买来就有亦有登记)
: ,不晓得是不是因为天气寒冷会有露水的关系,导致晚上开始滴水
: ,无论天气如何都会滴整晚,经楼下(四楼)反应,滴水声在半夜很吵,
: 所以决定要在顶楼屋顶屋檐上加装天沟,也就是集水和排水装置
: 问题:
: 想请问加装天沟是否属於我家的义务?
: 又或者该如何主张权利?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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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0.1.188
1F:推 k128608:感谢回覆:) 01/11 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