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sme21 (纯朴的美)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土地设定给兄弟姊妹,处份须负担任一人的债务吗?
时间Mon Jan 11 16:40:15 2010
事实经过:
事情是上一代的事,有几笔土地被设定给所有兄弟姊妹分(不是均分),结果其中甲因得
罪兄弟姊妹,再加上自己窝囊搞的连医药费支付不出,被医院强迫得办出院,就算不出院
,院方也不给予治疗,得卖父母留下来的财产来还债、来支付医药费。
所以甲把财源动到设定的土地上,但其他兄弟姊妹并不想这个时候把土地卖掉呀。
问题:
一、若甲不顾其他兄弟姊妹的意见,甲能变卖的土地是只限他的持分? 有人会收吗?
还是未经所有人同意,皆不得买卖?
二、若甲日後死亡,土地未变卖,他的持分会如何分配给其他兄弟姊妹?
三、即使甲未死亡,经所有设定的兄弟姊妹同意卖掉土地,那兄弟姊妹须承担甲的债务吗?
目前只想到这三点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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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198.168.77
1F:推 depravity:1.甲可以卖她的部分,没有卖不掉的东西只有卖不掉的价格 01/11 17:01
2F:→ depravity:2.请参考民法1138~1144条 01/11 17:02
3F:→ depravity:3.没其他怪东西存在的话不用 01/11 17:03
4F:推 hcya:1.只限於他的持分,但其他共有人有依同一条件优先承买之权(土 01/12 00:37
5F:→ hcya:地法34-1) 2.按应继分或遗嘱,分给继承人(继承人未必是兄弟姊 01/12 00:38
6F:→ hcya:妹)。3.不用,但甲按其持分可以拿的价金当然还是要给甲。 01/12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