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powu (apo)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被故意欠债不还,哪一种处理方法比较好,谢谢
时间Mon Jan 11 00:20:53 2010
事实经过:
我朋友卖东西给甲方(透过宅配运送),但是甲方在收到东西後只汇了7000块而已,
还有将近快八万的尾款一直找藉口不付,现在甚至连电话都不接了。
目前可向宅配申请送货记录证明甲方有收到货物
及手机有往来的简讯证明甲方之前愿意付尾款。
问题:
甲方在台北但我朋友在屏东,请问我朋友该采取哪一种方法来要回那比货款比较方便。
一开始我们是讨论申请支付命令但是查了一下资料必须到甲方的住所地的法院申请
这样对我朋友很不方便,甲方在台北是租房子的,
如果要去台北法院申请的话这样还有花油钱及时间。
请问大家用哪一种的方法比较符合效益,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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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7.75.177
1F:推 hoboks:申请支付命令可以寄给北院吧 01/11 00:26
2F:→ Eventis:支付命令得不付理由异议,对方调皮一点终归还是要衡量一下. 01/11 00:33
3F:→ alawyer:若直接起诉恐怕还是要到台北地院,这和支付命令相同。 01/11 00:37
4F:推 depravity:查出被告户籍地 不在基隆外岛直线距离就变近了 ^^" 01/11 00:45
5F:→ depravity:被告为对方之误 @@" 01/11 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