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itty (*~Pei~*)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关於存证信函
时间Sun Jan 10 17:13:39 2010
事实经过:老板的老公在12月底就叫我自行决定要离职还是由公司开除
因为我是促进就业方案,跟老板讨论过後,她就叫我1/4继续来上班
因为她也不想开非自愿离职证明,我也不想自己离职
结果1/4当天学校打给我说叫我自己选择要自提或公司开除,
开除的话公司会提出求偿...一直到星期四公司人事部拿离职申请书给我
说老板叫我做到1/8,我问老板,她说她只是想看我要做到1/8还是怎样
其间我都主动找她开会讨论,她都一直给我模棱两可的答案
但谈到非自愿离职证明时,她就跳话题闪开,我觉得这样很过份
一直都不给正面的回应,然後我在1/8时跟老板说:我还是要非自愿离职证明
她就回我那就交由学校来判断,我很无言,因为她都拿学校出来挡,
而且学校跟我讲的、她跟我讲的都不一样,人事部跟我讲的
她跟我讲的也都不一样,让我每天都不知道我到底是要做到什麽时候
因为这样其实公司就是要我走了...然後又一直拖,浪费我的时间
所以1/7我就跟老板说我要寄存证信函给你,她就说我在恐吓她?!
问题:
现在我想问的问题是:我星期一(1/11)寄存证信函给她的话,
那我1/11还要继续去上班吗?
因为我有问劳工局和律师,他们说不用,但也有人说还是要去!
所以我很模糊
不去的话会有什麽後果?去的话我又会觉得面对老板很....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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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59.14.133
1F:→ alawyer:要发问,是不是应该先排版整齐、以利阅读呢? 01/10 18:36
※ 编辑: Peitty 来自: 61.59.14.133 (01/10 21:33)
2F:→ alawyer:首先,要先看打算寄存证信函的内容为何。我个人倒是建议, 01/11 00:39
3F:→ alawyer:不如直接向劳工局申请调解,这样比较快而且直接。本见因为 01/11 00:40
4F:→ alawyer:原po身分的问题,可能会比较尴尬,学校与资方都不想负责, 01/11 00:41
5F:→ alawyer:但如果在就职方案结束後仍持续上班,那也许会逆过来对原po 01/11 00:41
6F:→ alawyer:比较有利。因此,我是建议持续上班,直到被开除为止,也不 01/11 00:42
7F:→ alawyer:用在意会否被开除,重点是蒐集「持续在职」的证据。 01/11 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