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682663 (洪小辰)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公开他人资讯
时间Wed Jan 6 23:06:46 2010
问题:
三、公开他人姓名、电话、住址或其他个人资讯者
若其因职务上、业务上或是公务上知悉他人秘密或个人资讯而泄漏者,
有刑事责任,即刑法316至318-2
若仅为因同学或朋友而知悉他人秘密或个人资讯而泄漏者,无刑事责任。
但仍有民事责任 民法195条第一项
这是我在爬到的部分
什麽样算公开呢
我一直在想
我去google然後 找出他的所有资料公开他的姓名 这样算公开他人姓名吗?触法吗?
可是google是大家都可以用的,只要你有心 你也可以goo到我所有的资料
这样算不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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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39.95
1F:推 OAzenO:当然算 关键字 知悉 公开 google没有公开 01/06 23:22
2F:→ dennis030:请参考个人资料保护法,随意公开他人资料可能会有问题 01/06 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