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j125 (GoodJob)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关於赔偿问题,请板上各位帮帮忙
时间Tue Jan 5 21:00:40 2010
事实经过:
当天是结束实习日的最後一天,有同学带相机来拍照
一群人拍照不方便,同学就请我拿照相机帮忙拍
但是有人提议换个位置拍照,所以我把相机搁置在桌上
翻过桌子去另一边时,相机就弄掉到地上,伸缩的地方损坏
但其他部分功能正常(经相机公司检查後)
问题:
同学第一封mail中要求我负担所有的维修费用
但是我本身打工的钱不够,所以我有限度了提出我能给的金额
但是同学依然要求我付全额...并且说离相机要赔偿的时间还有半个月
请我自己想办法备妥维修费用...
并且引用法条(民法213条)要求我要把相机恢复原状
我只得寄mail跟同学提出我只能负担部份金额
毕竟打工的钱确实不足
同学再寄一封mail跟我提出要求付全额
并且把我能够负担的部份说成是给同学的恩惠
叫我不要不知做人的道理...
我不懂法条,但是我尽量在我能帮忙的范围内给予援助
难道,别人要求我帮忙拍个相片,相机坏了
我得付全额赔偿责任吗??
唉...我被这问题弄得很头大
请各位帮帮忙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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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6.84.34
1F:推 depravity:你不是因帮别人拍照要赔是因没放好要赔桌子不是拿来爬的 01/05 22:15
2F:→ depravity:当然不想全赔也是有办法的可以参考车祸文触类旁通 01/05 22:16
3F:→ gj125:首先感谢d大提醒,那我应该要主张折旧罗? 01/05 22:23
4F:→ gj125:唉...我是因为同学盛气凌人的感觉让我很担心... 01/05 22:28
5F:→ gj125:希望板上大大可以指点... 01/05 22:29
6F:推 depravity:忘了说下次拿着贵重物品懒得绕过桌子请保护好用钻的 01/06 23:22
7F:→ depravity:这样发生意外的机会比你本来的方式小 01/06 23:23
8F:→ gj125:恩...感谢您提醒...我会更注意的! 01/07 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