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ura (玛丽有只咪咪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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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劳资] 徵人文被以"性别歧视检举"
时间Wed Dec 30 12:51:45 2009
标题选择用[劳资],在我看来还满讽刺的
您违反的法律提供您参考如下:
性别平等工作法
第7条:
雇主对求职者或受雇者之招募、甄试、进用、分发、配置、考绩或陞迁等
,不得因性别或性倾向而有差别待遇。但工作性质仅适合特定性别者,不
在此限。
第38-1条:
雇主违反第七条至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或第十三条第一项後
段、第二项规定者,处新台币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锾。
看看您能不能说明招募的职位符合第7条但书规定吧
性别平等工作法施行细则
第3条
本法第七条但书所称工作性质仅适合特定性别者,指非由特定性别之求职
者或受雇者从事,不能完成或难以完成之工作。
---
还热心的浑蛋咧
被检举应该是刚好而已
※ 引述《XD456 (神风干炮侠)》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我在讨论区PO文徵人 徵人文章在"希望性别"这里写了女性
: 结果不知哪位热心的浑蛋去跟劳工局检举 现在有公文来到公司 明天我得跟经理解释
: 还是有一些男性版友来信询问 我也说履历会帮你们送 从来没有拒绝过
: 不过也没有人来面试过 这样也算歧视吗?
: 问题:
: 这样要怎麽解决? 去跟劳工局解释就好了吗? 还是要提出什麽证据?
: 现在要回覆劳保局的公文了 这样要怎麽写阿?
: 我不想因为这样被公司辞头路阿~~~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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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65.186.253
1F:→ depravity:好在是不知到哪位 知道哪位就可能多一条罪了 12/30 13:12
2F:→ sindyevil:实务上劳工局会用就业服务法第五条和行政程序法一零二条 12/30 13:16
3F:→ sindyevil:条开罚,届时你就会劳工局承办人员请去了解做访谈纪录. 12/30 13:17
4F:→ sindyevil:会谈中会让你解释,但是劳工局不一定会去接受,罚锾很高.. 12/30 13:17
5F:→ artytea:突然觉得[希望性别]的栏位是个陷阱啊... 12/30 13:24
6F:→ roura:所以实务上罚得比性平法重。 XD 12/30 13:48
7F:推 depravity:要找钱收的多的罚啊 (不误) 12/30 13:50
8F:→ sindyevil:我知道的案子喔 很痛很受伤可以当教科书案例 是扯没错啦 12/30 14:10
9F:→ roura:sindyevil有空的话就讲一下啦 12/30 14:28
10F:推 vicwk:一堆航空公司大喇喇说空服员只徵空中小姐 不要少爷? 12/30 15:32
11F:→ sindyevil:这几条最大的精神就是 不可以因为天生的或无法变更的事 12/30 15:38
12F:→ sindyevil:情而断送或是阻止受雇者求职或在职或昇职的机会. 12/30 15:39
13F:推 gn00063172:一直很好奇,「徵家教,限女性」算不算在这条里... 12/30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