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richo0513 (回到原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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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刑事] 刚刚新闻上面看到的
时间Mon Dec 28 18:56:50 2009
事实经过:被害人被十几个人围殴,警察来了之後下车慢慢走摆明了就是不抓人。
问题:(1)请问这样可以告当时执勤的警察吗?
(2)如果可以告的话,那可以告警察什麽什麽罪名?
(3)告成功之後,大约会有甚麽逞处?
这社会真的太没天理了,小老百姓被欺负警察还不敢或甚至包庇。
看到这样的新闻真的很气愤。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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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挑一个好货色
倒不如找一个不会再让自己受伤的小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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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9.84.196
1F:→ rock0807:新闻看看就好 加油添醋 报导偏颇的一堆 不一定是真的 12/28 20:37
2F:推 litthe:推楼上的,现在太多新闻都只是"片段"事实报导,甚至非事实 12/28 21:34
3F:→ OAzenO:就算是真的 1.举证困难 2.人员或许受上级命令 3.上级和谐 12/28 21:40
4F:推 hcya:假如是事实的话,警察是以不作为的方式达成伤害的目的,会构 12/29 16:16
5F:推 hcya:成故意伤害罪,并依刑法134条准渎职罪的规定加重其刑~ 12/29 16:18
6F:推 hcya:警员犯故意伤害罪为非告诉乃论,任何人都可以去告发~ 12/29 16:21
7F:→ wkz:请问一下,那如果公务人员看到这种斗殴状况不制止会成立伤害罪 12/30 03:31
8F:→ wkz:罪吗?事後发生过来处理的会构成刑13的故意吗? 12/30 03:34
9F:→ depravity:一般公务人员和到和一般人看到有何不同?? 12/30 12:36
10F:→ depravity:若要一个平常负责打打字的行政小女生去管不是要他命@@" 12/30 12:38
11F:→ hcya:一般公务员不会 法律上有保护义务的人才会成立不作为犯 12/30 12:48
12F:→ wkz:喔...那事後过来处理的警员,仍会构成故意吗?事後的故意? 12/30 1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