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ca322 (夜空的星光 N︠)
看板PttLifeLaw
标题[车祸] 机车撞机车
时间Fri Dec 25 00:12:48 2009
一、车祸发生日期:
2009.12.22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妹妹右膝盖以下受伤 妈妈右手骨折断三节进行手术
对方脚轻微扭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 制作笔录 有被破坏(把倒地的机车扶起来就地架好)
警察说只能画图 无法照相纪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都有保险,已联络保险公司,尚未收到回覆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当时是早上七点上班时刻,路段在基隆市碇内省道路段国产江山正前方,为一般双线道,
妹妹骑机车载妈妈行驶於快车道与机车道,因为是尖峰时刻车多,时速约40公里直行车,
对方为一台原本停於路边的机车,刚好夹於两台停於路边之轿车的中间,
无预警的从两台轿车中间穿出,从妹妹骑乘之机车拦腰撞上,因此机车失控,
造成妹妹与妈妈摔落地面,对方则弹回路边两辆轿车中间(对方出发点),随後妈妈
紧急送医手术。
事发至今,对方至医院探视两次,但当事人完全无发言,都是对方母亲再为女儿辩护,
对方坚持是我母亲(被载者)撞到对方,因此造成整起车祸,我们家属的感受是到医院
只为厘清他女儿的责任,并无诚意来和解这起车祸,且我妹妹(当事人)要与对方当事人
面对面对谈时,对方母亲则硬是要女儿避开,选择与我父亲谈,使得妹妹更加无法感受
到对方有和解的诚意。
六、问题:
当下作笔录时,对方当事人向警察说他因为路边轿车挡住他看直行干线来车的视线,因此
没看到妹妹的机车驶过,并宣称是因为妹妹机车驶过来导致她撞上妹妹机车引发这场车祸
警察当下则回她:她们不从那边骑过来,难道是要从天上掉下来?
问题一:就路权来说,是否应当为妹妹直行车辆有优先通过,从路边起驶的对方应当确定
安全无车後始可以起驶?
问题二:就法律诉讼程序方面,倘若对方毫无诚意和解,接着我们当事人及家属宜
如何采取进一步行动及有哪些管道可采取?
问题三:除了医药费可由对方第三责任险获得理赔外,因为妈妈因此无法继续工作,
爸爸及妹妹也因此工作受到影响,家庭的经济损失以及车辆毁损及精神赔偿等等
该如何评估来向对方商讨理赔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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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coca322 来自: 118.166.172.153 (12/25 00:14)
1F:→ yuusnow:2.先进行调解,金额不满亦请於六个月内控告对方过失伤害 12/25 00:57
2F:→ yuusnow:3.并不清楚受到影响是多大的影响,反正只要是车祸造成的 12/25 00:58
3F:→ yuusnow:损失都可以列入赔偿 12/25 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