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lsun (wilsun)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刑事]持卡人同意後使用信用卡,用卡人法律责任 …
时间Fri Dec 18 19:59:32 2009
(原PO的标题也许会让板友误解..)
这个议题的起因是在hypermall板的
#1BAFyJPe篇中,
有人提到女儿想使用妈妈的信用卡刷卡。
而下面推文中有两边相反的论点在争议:
1F:推 wilsun:拿非自己的信用卡刷卡,算是违法的!12/17 00:55
2F:→ eshew:妈妈同意女儿使用的话,女儿不会有违法的问题12/17 01:09
所以讨论的重点是,请问若妈妈为持卡人,而她同意女儿刷自己的卡,这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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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9.63.9
3F:推 eshew:感恩^.< 12/18 20:03
4F:推 eshew:那要不要顺便解释一下你对推文里关於诈欺与窃盗的看法? 12/18 20:06
关於这部份的当初推文
↓
5F:推 wilsun:这样讲好了!不知情的情况下卡给他人刷,应称作盗刷。而知情12/18 18:12
6F:→ wilsun:的情况下则应称作诈欺了!你若无法意会,我也可以理解你非12/18 18:13
7F:→ wilsun:道友了!相关知识建议您上网做一下功课..讲这麽多只担心有人12/18 18:13
8F:→ wilsun:被误导,在不懂的情况下不小心触犯了法律。法律之前,会管12/18 18:14
9F:→ wilsun:你懂不懂事吗?...12/18 18:14
10F:→ wilsun:另外,在中信卡的卡友权益手册第39页提到「持卡人之信用卡12/18 18:48
11F:→ wilsun:属於贵行之财产」也就是银行只授权给持卡人使用,并没有授12/18 18:49
12F:→ wilsun:权给第三人使用。您一直提妈妈同意的点,但银行并不同意啊!12/18 18:50
13F:→ wilsun:该页下面更提到「持卡人不得与第三人共谋诈欺」请问在银行12/18 18:51
14F:→ wilsun:未同意持卡人以外的第三人使用卡片,而持卡人却迳自同意他12/18 18:51
15F:→ wilsun:人使用时,这样不算诈欺(银行不同意的情况下隐瞒银行取得个12/18 18:52
16F:→ wilsun:人利益)12/18 18:52
↑
17F:推 hoboks:我直接站e大这边 哈 e大法律见解向来很精确 12/18 20:08
18F:→ hoboks:尤其这种简单行法问题基本上不用花心力跟e大争了 12/18 20:09
19F:→ hoboks:如果w兄觉得有违法 应该详细叙述哪些构成要件该当 12/18 20:10
20F:→ hoboks:妈妈同意给女儿使用 哪来不法所有? 12/18 20:10
※ 编辑: wilsun 来自: 61.229.63.9 (12/18 20:13)
21F:→ hoboks:若要论诈欺应详细解释使何人陷於错误并受损害 12/18 20:13
22F:推 eshew:感谢楼上支持(拭泪) 我有种有理说不清的感慨 12/18 20:13
23F:→ hoboks:妈妈同意借卡毫无错误可言吧 12/18 20:13
24F:→ wilsun:我认为的诈欺是对於银行,银行只授权给持卡人使用,但持卡 12/18 20:14
25F:→ wilsun:人迳自同意给他人使用(尤其信用卡为银行之财产) 12/18 20:15
26F:→ eshew:银行限制信用卡使用人只有契约相对效,无法限制持卡人代理权 12/18 20:17
27F:→ eshew:之授与 12/18 20:17
28F:→ eshew:至於银行因第三人使用信用卡而受损害,乃契约的求偿问题 12/18 20:18
29F:→ wilsun:当信用卡为银行之财产时,银行也无法限制持卡人的代理权授 12/18 20:18
30F:→ wilsun:与吗? 12/18 20:19
31F:→ eshew:不过女儿用卡妈妈认帐,银行有啥好损害的? 12/18 20:19
32F:→ eshew:我听不懂信用卡为何是银行的财产.... 12/18 20:20
33F:→ wilsun:这件事基本上本来就不会有什麽问题啊!妈妈当然会缴该笔钱 12/18 20:20
34F:→ wilsun:顶多只差在好市多店员给不给结帐而已。卡为银行之财产是信 12/18 20:20
35F:→ wilsun:用卡手册中,银行自己注明的。 12/18 20:21
36F:→ eshew:所以你认不认为这构成诈欺?诈欺处罚未遂犯喔,没损害也要关 12/18 20:21
37F:→ wilsun:全文为「持卡人之信用卡属於贵行之财产,持卡人应妥善保管 12/18 20:22
38F:→ eshew:96,上易,2884,看过这部判决理由後跟我说这构不构成诈欺 12/18 20:22
39F:→ wilsun:及使用信用卡。贵行仅授权正卡持卡人或附卡持卡人本人在信 12/18 20:22
40F:→ wilsun:用卡有效期限内分别使用,不得让与、转借、提供担保或以其 12/18 20:23
41F:→ wilsun:他方式将信用卡之占有转让予第三人或交其使用。」 12/18 20:24
42F:推 eshew:代理权之授与是单独行为,由本人为之,银行无置喙余地 12/18 20:25
43F:→ ikehunting:未遂什麽...不法意图跟构成要件故意根本无从证明 12/18 20:26
44F:→ wilsun:我刚去搜寻了你提供的96,上易,2884找不到,而你内文中未提 12/18 20:28
45F:→ wilsun:供判决理由。不晓得你是否能够把前因後果完整附上呢? 12/18 20:28
46F:→ eshew:我可问一下你用甚麽搜寻吗= =别跟我说GOOGLE打上96上易2884 12/18 20:29
47F:推 depravity:持卡人一直有付帐的意思,根本不会构成意图为自己或第三 12/18 20:30
48F:→ eshew:信用卡是不是银行财产要看当事人约定,不可一概而论~ 12/18 20:30
49F:→ depravity:人不法之所有,怎麽可能会成立诈欺 @@ 12/18 20:31
50F:→ eshew:太好了楼上知道我在说甚麽(泪推) 12/18 20:33
51F:推 depravity:又不是有欺骗的行为就等於诈欺罪的成立 @@ 12/18 20:34
52F:推 depravity:我一直知道阿 我不懂的是为何一堆人把欺骗这种行为和 12/18 20:38
53F:→ depravity:刑法上的诈欺直接画上等号,明明法条就有说符合哪些才算 12/18 20:40
54F:→ wilsun:我是去法规资料库(另外,我虽然只是一般老百姓,并不是法律 12/18 20:41
55F:→ wilsun:这方面的专门!但我只是提出个人意见。请e大无须有意无意透 12/18 20:41
56F:→ eshew:原PO可能没有仔细看过条文....我是被他酸一顿後才到这PO文的 12/18 20:42
57F:→ wilsun:露出:果然是xx,连听都听不懂我在说什麽还想战!该不会是用 12/18 20:42
58F:→ wilsun:google在搜寻这种专业的判决书吧..等句) 12/18 20:43
59F:→ wilsun:另外,请不要扣我帽子说在酸你,因为我去信用卡板和这里搜 12/18 20:44
60F:推 depravity:另外银行不授权借人也不能直接等於银行有权阻止借人 12/18 20:44
61F:→ depravity:顶多只能表示你借人银行有权解约罢了 12/18 20:44
62F:→ wilsun:寻的结果再加上查阅信用卡公司的手册,故认为这应该是违法 12/18 20:44
63F:→ wilsun:的行为才是。 12/18 20:45
64F:→ depravity:e大我能体会你因为我也在信用卡版发生同样的事情过XD 12/18 20:46
65F:→ wilsun:另外,会提出诈欺两字是因为手册规定中提到:「持卡人不得 12/18 20:47
66F:→ wilsun:与第三人.....共谋诈欺,以签帐方式或其他方式折换金钱或取 12/18 20:48
67F:推 depravity:不是真懂以讹传讹应该不是种负责任的言行吧 @@ 12/18 20:48
68F:→ wilsun:得利益。故才认为,以卡公司的角度,会认为这样是诈欺。 12/18 20:48
69F:→ wilsun:所以现在不是把文章转来这里"讨论"吗?我也正在思考先前言论 12/18 20:49
70F:→ wilsun:是否有错误之地方。所以才同意e大转文来这讨论。讨论也算以 12/18 20:50
71F:→ wilsun:讹传讹? 12/18 20:50
72F:推 eshew:(拭泪+握手)一开始我也无意在大卖场板说法律问题的 12/18 20:50
73F:推 depravity:诈欺在刑法典上有定义其构成要件你不了解其构成要件根本 12/18 20:51
74F:→ depravity:就没有解释该契约条款的知识该妄自喘测银行之意 12/18 20:52
75F:→ depravity:由错误的基石痽叠起来的推论根本不可能是正确的 12/18 20:55
76F:→ wilsun:了解~原来我在诈欺上有误解。那我想请问只要妈妈同意(=不追 12/18 20:55
77F:推 hsinyeh:"揣测" 我来改错字的(逃) 12/18 20:56
78F:→ wilsun:究)的情况下让女儿使用妈妈的卡,这样母女双方绝对没有违法 12/18 20:56
79F:→ wilsun:是吗? 12/18 20:56
80F:→ hsinyeh:同意跟不追就是两回事情... 若未同意使用就已经诈欺既遂 12/18 20:57
81F:→ eshew:女儿是没问题,妈妈的话还是要看她导致银行甚麽样的损害 12/18 20:57
82F:→ eshew:不过女儿用卡妈妈认帐,银行有啥好损害的? 12/18 20:58
83F:→ eshew:刑法上妈妈也没有责任 12/18 20:58
84F:→ eshew:同意与事後的认诺不一样,同意是代理权之授与,是依法令之行为 12/18 21:01
85F:→ eshew:认诺是不法无因管理的承认,能不能作为阻却违法事由,可以讨论 12/18 21:05
86F:推 CrazyMarc:母同意且按时缴清卡债→何来不法所有意图?何来损害? 12/18 21:11
87F:→ CrazyMarc:w一直执着在信用卡条款上的违背而没回到刑法构成要件 12/18 21:12
88F:→ wilsun:了解~所以就如同当初e大所说的顶多只会被停卡等处置,但由 12/18 21:17
89F:→ wilsun:於尚不至於构成犯罪要件故无违法。那不好意思~我有所误解。 12/18 21:18
90F:→ wilsun:我会回大卖场板补充说明,以免他人反而是被我误导。 12/18 21:19
91F:推 eshew:那麽,我就把我PO的文删除罗,情绪化的部分内容留着不好~ 12/18 22:09
92F:→ wilsun:请问板主S文是得删除的意思吗?我觉得留着让後面的人搜寻参 12/18 22:55
93F:→ wilsun:考也不错啊!@@免得有其他人有像我一样的错误想法 12/18 22:56
94F:推 hoboks:S文要改标题 12/18 23:03
95F:→ wilsun:感谢告知~已改 12/18 23:07
96F:推 ganbaday:你还真认真,跑来这里跟法律人认真讨论,好榜样~~ 12/20 23:31
97F:→ ganbaday:请看消费者板,可以爬文看出e大是念法律的@@ 12/20 23:33
98F:→ ganbaday:你的逻辑错误只有一个,就是「信用卡契约」不是法律 12/20 23:34
99F:→ ganbaday:会不会犯罪,得看「刑法」条文,银行同意或者不同意你怎 12/20 23:34
100F:→ ganbaday:样使用信用卡,都不影响刑法法条,当然不会犯罪罗 12/20 23:35
101F:→ ganbaday:违反契约的部份,那是银行跟使用者的问题,了不起银行从 12/20 23:37
102F:→ ganbaday:此把使用者当黑名单拒绝往来而已~ 12/20 23:37
103F:推 depravity:其实大多数一般人都对诈欺误解成和欺骗近似相等 @@ 12/21 0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