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nsw (小草)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车祸] 关於和解的问题
时间Tue Dec 15 21:59:24 2009
: 五、事实经过:
: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 早上八点在民权东路三段166号 和一辆脚踏车发生擦撞
: 由於脚踏车骑士突然偏左 我来不及反应(车速约3.40)
: 只好煞车并向左偏 但右边车头侧面部份还是擦撞到脚踏车左边後轮
: 双方都倒地受伤 送医 并做笔录
: 六、问题:
: 是否要等到一个月後初判表出来
: 才能做和解的动作?
: 还是可以先进行和解的动作?
而且你所说的初判表是指什麽?我不太懂。
是指肇事责任监定吗?
你可以等监定报告出来再做和解,
重点是记得载明:要抛弃或撤回刑事告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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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222.2.153
1F:推 sitting:就是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12/15 22:01
2F:→ sitting:我了解了,谢谢你 12/15 22:01
3F:推 Rechtmann:和解书载明"要抛弃或撤回刑事告诉权利"是没有用的!= = 12/16 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