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nsw (小草)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劳资] 请问这样算竞业条款吗?
时间Tue Dec 15 21:42:38 2009
※ 引述《blue072 (加了牛奶的蓝色)》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我目前职任的公司是进驻在A公司里面的(算是租借厂房)
: 日前得知上面的主管有跟A公司签有协定
: 说在我们公司离职至少六个月後才能到A公司工作
: 不过我们员工却没有签过相关文件
: 问题:
: 请问这算是对员工的竞业条款吗?
: 还是公司之间说好就算的呢?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所谓的竞业条款必须要是员工出於自己意愿和公司签订的,
才会对双方发生拘束力。
照你所说的情形,应该是你的公司跟a公司自行签立,自然无法拘束到你的工作权利。
不过你如果跟你任职的公司也有签类似条款,就有拘束力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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