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kchiu (在甜美的傻笑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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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其他] 投资型保单可否为强制执行标的
时间Tue Dec 15 11:45:23 2009
事实经过:
长辈在民国8X年替人作保,欠下银行百万债务,後来银行将债权转给资产管理公司
她是家管,没有薪资收入,名下也没有财产
其实她相当省吃俭用,生活并不宽裕,但是有保险的观念
在民国86年左右陆续投保寿险/医疗/年金等等
其中有一张是96年投保的投资型保单
问题:
1.她说从来没收过法院的通知,只有收过资产管理公司寄来说要查封冰箱电视的存证
信函。(查封这部份就我的理解是不可行的,房子不是她的,怎麽证明这些动产是
她的?我的理解方向正确吗?户籍部分她是户长有影响吗?)
我有问题的是,没收过法院通知,意思是不是债权人没有取得强制执行的名义?
也就是对方没有确定判决or支付命令or声请假扣押?
如果没有声请假扣押,凭什麽来查封呢?
2.保险部分,我知道寿险/医疗可能比较没有争议。年金不太确定。但是投资型保单
就不太懂了。投资型保单分为投资跟保险两个部份,有问题的是投资部份,如果有
所得可以作为强制执行标的吗?就算没有所得,拿出来投资的钱也是财产不是吗?
以现行规定,不能强制执行也不用缴税?(要/被保人,生存时的受益人都是她)
3.承上,因为我是以她的立场出发,但换个角度想,如果有人欠我钱,名下没有财产
可执行,但被我发现他的钱都放在投资型保单,我真的就拿他没办法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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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87.71.10
1F:推 JudeF:前阵子好像有新闻说以存证信函做诈骗手法的 12/15 13:04
3F:→ takchiu:的确 对强制执行的实务面不清楚 容易给诈骗集团可乘之机 12/15 13:19
4F:→ takchiu:但是我的例子 债务是真的存在 存证信函也是真的就是了 12/15 13:21
5F:→ JudeF:失礼了:) 12/15 23:04
6F:→ takchiu:还是感谢你的好心提醒 而且那个连结内容不错 应该推广 12/16 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