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12264 (青蛙)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继承] 其实也有关於地价税
时间Sat Dec 12 00:46:21 2009
※ 引述《M16A1 (手机炸掉了>"<打电话问뀩》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就是小弟我的闪光的家里发生了一点事情
: 事情是这样的
: 闪光的阿嬷过身了大概好几年了
: 留有阿公留下的房子一栋
: (当初阿公过身时 房子由阿嬷跟六个兄弟姊妹共同拥有)
: 而闪光的爸爸已经搬出该房子(户口迁出)
: 今天突然收到强制命令
: 说房子的地价税要由闪光爸缴
: 而且是从薪资强制扣款
: 据说是因为其他的兄弟姊妹没有工作
: 并且从阿嬷过身後就没缴过地价税
: 可是现在没了工作 政府查道闪光爸有工作
: 於是强制缴费
: 问题:
: 1.由於闪光家已经不住在那边
: 房子主要是由其他兄弟姊妹在使用
: 却要全部由闪光爸来负担 这样在法律上成立吗?
: 毕竟 就算说要负担 据说是六兄弟姊妹共同继承
: 应该是共同负担 不应该全部由另一人负担吧
房屋跟谁使用没什麽关系喔
况且房屋是房屋税,地价是地价税。
房屋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房屋所有权人"
地价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土地所有权人"
你该厘清的是,土地是谁拥有,顺便也厘清房屋所有权人是谁,
不要没多久後你家闪光爸接到房屋税的强制执行@@"
如果土地是六个兄弟姐妹共有,那大夥儿都是继承人,
地价税税单上的纳税义务人会写"XXX等六人"
只要一人出面缴纳即可。
所以你家闪光爸是要缴的,不过可以向其他兄弟姐妹求偿
建议办理土地分割,各自缴各自的比较没争议。
: 2.执行强制命令 应该会先行通知吧?
: 这样突然通知 并且立刻要开始扣款
: 这过程是不是有哪些单位有过失
: 并且可以申诉甚至延缓
: (毕竟这攸关道闪光家的生活 这样一搞连公司都要扣奖金记过
: 别人的生活该怎麽过?)
强制执行前会先取得凭证,我猜应该是你闪光家投递地址的问题
像是原先投递地址没人住,却没人向税捐处申请更改投递地址
: 3.如果这继承的关系无法消除 是不是之後都要一直缴税?
: 有办法可以消除继承的关系吗?
: (毕竟闪光家已经不住在那边 也没有继承的意愿)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小弟会在问问闪光其他细节的)
很遗憾已经继承了
文中叙述,闪光的阿嬷也经过是好多年,也过了放弃继承的时效
应该是缴定了,
因为程序并未有不妥之处,
现在只能缴完後看看有没有别的继承人,再向他们求偿
还是一句话,如果对税务有不懂之处一定要向税捐单位询问~
希望有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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