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16A1 (手机炸掉了>"<打电话问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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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继承] 其实也有关於地价税
时间Fri Dec 11 23:37:10 2009
事实经过:
就是小弟我的闪光的家里发生了一点事情
事情是这样的
闪光的阿嬷过身了大概好几年了
留有阿公留下的房子一栋
(当初阿公过身时 房子由阿嬷跟六个兄弟姊妹共同拥有)
而闪光的爸爸已经搬出该房子(户口迁出)
今天突然收到强制命令
说房子的地价税要由闪光爸缴
而且是从薪资强制扣款
据说是因为其他的兄弟姊妹没有工作
并且从阿嬷过身後就没缴过地价税
可是现在没了工作 政府查道闪光爸有工作
於是强制缴费
问题:
1.由於闪光家已经不住在那边
房子主要是由其他兄弟姊妹在使用
却要全部由闪光爸来负担 这样在法律上成立吗?
毕竟 就算说要负担 据说是六兄弟姊妹共同继承
应该是共同负担 不应该全部由另一人负担吧
2.执行强制命令 应该会先行通知吧?
这样突然通知 并且立刻要开始扣款
这过程是不是有哪些单位有过失
并且可以申诉甚至延缓
(毕竟这攸关道闪光家的生活 这样一搞连公司都要扣奖金记过
别人的生活该怎麽过?)
3.如果这继承的关系无法消除 是不是之後都要一直缴税?
有办法可以消除继承的关系吗?
(毕竟闪光家已经不住在那边 也没有继承的意愿)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小弟会在问问闪光其他细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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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album.blog.yam.com/fancyice
听说前镇子很流行在名片档里贴相簿
那我现在放相簿 算不算复古阿XD
反正没几张我的照片 想看就请随便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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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3.1.156
1F:→ hsinyeh:哪时候的地价税? 继承前还继承後 12/12 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