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rley2000cc (Har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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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刑事] 手机号码俱强烈属人性格?
时间Thu Dec 10 09:56:06 2009
今天早上看到一篇报导想跟大家讨论一下
以下为此篇报导
中国时报【王己由/台北报导】
随便卖行动电话门号,小心吃上官司!卅四岁的方姓男子,以三百元出售手机门号,却成
为诈骗集团诈骗工具,因此惹上官司,最後被依帮助诈欺罪判刑三月,易科罚金新台币九
万元,恰好是出售门号所得的三百倍。
方姓男子是在今年八月间,以三百元代价,将手机门号卖给姓名不详的「陈先生」使用,
结果陈先生是诈骗集团成员,方的门号被用来拨打诈骗一位董姓民众。董发觉被骗後报警
侦办,警方依门号追查,将出售门号的方某函送法办。
法官在判决理由中特别提到,行动电话门号具有强烈的属人性格,现今行动电话普及,申
请门号没有任何特殊限制,一般人甚至可申请好多支。故一旦有人刻意收集他人行动电话
门号,依一般常识,极易判断是隐身幕後之人,为规避侦查机关循线追查的行为,自可产
生与不法犯罪目的相关的合理怀疑。
问题:各位大大你们可以想像这种理由会使人信服吗?
"行动电话门号具有强烈的属人性格"
非经查证~则无法得知门号为何人所拥有
居然有这种判决的产生~我无法置信
请大家给点意见
我实在想不透判决法官为何有此心证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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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37.231.60
1F:推 zazazas:因为现在只要不是黑名单满20岁有双证件要几个号码都行 为 12/10 09:58
2F:推 vicwk:为何不是呢? 以後打市话是: "请找某某某" 现在打行动是: "喂 12/10 09:58
3F:→ zazazas:什麽要买别人的号码? (不过如果是单纯借人然後发生诈骗事 12/10 09:58
4F:→ vicwk:你在哪里?" 12/10 09:59
5F:→ zazazas:件不知道法官会怎麽判) 12/10 09:59
6F:→ vicwk:更正: 以前打市话 12/10 09:59
7F:推 justplay258:= =法官有说错吗? 你总不会打手机给你女友问说,请问 12/10 10:46
8F:→ justplay258:XXX在吗?这种话吧! 12/10 10:47
9F:推 scott2009:电话节费器似乎也是行动门号,如果是回拨呢? 12/10 10:57
10F:→ hsinyeh:哪里有问题 = =? 12/10 11:36
11F:→ depravity:要跟身份证件连结才能办理的当然属性强烈啊 12/10 12:40
12F:→ depravity:难道用甲的身分办的会登记所有人是乙吗?? 12/10 12:40
13F:→ sindyevil:应该是你要论述理由跟版众说明[不具备人格属性],这样大 12/10 14:17
14F:→ sindyevil:家要回你也比较快吧 12/10 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