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sery1 (米逤)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工作受伤骨折雇主不处理
时间Wed Dec 9 23:14:43 2009
事实经过:
本人於去年2月底开始受雇於成大教资组临时工一职
当时有告知临时工没有劳健保
(个人疏忽因该要争取才对)
至本年4月6日时上班时间因为工作而从高约3公尺左右
得A字梯上摔落地面,
造成第一脊椎骨、左脚跟骨的骨折
及右手腕骨头龟裂
当时是成大医院救护车送我到急诊室
因为本人是台北人,到台南的南台科大夜间部读书
原本是四年级了,虽然有几科被当但是这次暑修过後顶多在延毕一学期
但是因为这次伤势较严重必须静养及复健学业又要耽误了
当时家人打算将我送回台北在开刀
但是当时因为脊椎骨折压迫到神经导致无法排泄
後来家人赶到後和医生了解状况後决定赶紧开刀
因为医生判断为:送回台北在开刀医治途中会会造成二次伤害
很有可能会半身瘫痪
医治方式是在脊椎钉4只钢钉及2只支架固定脊椎让她慢慢复原
脚跟也订一只钢钉使骨折部分不移位等骨头愈合
手脕打石膏固定等骨头愈合
接下来在医院过了几天被上的伤口较癒合後拆线出院回台北
过了一个月後到三总看骨科,将手上的石膏拆掉
但还须贷护具固定一个月
在过一个月後又到三总复诊
将脚上的石膏拆除
但还要造等一个月後复诊看骨头愈合状况
在看可不可以将钢钉拔出来
在过一个月再度到三总
将交跟的钢钉拔出来,看到钢钉後吓一跳
钢钉约有20公分长度难怪脚一直无法出力
医生交待回家後自己要慢慢复健
经过2周後线再左脚走路还是会痛也一跛一跛的
右手挽弯曲度也只到以前的一半左右超过後会剧痛
脊椎目前还无法弯曲超过10度
且脊椎妇无法完全复原会留有後遗症
往後的生活也不能搬重物
且等到复原到一定程度後还要在开刀把钢钉拔除
此等痛苦竟然还要我再承受第二次
事发过後至7/27为止
教资组只打过一通电话至家里说明:
会开会讨论赔偿补助的事情
友也说等到伤势复原後再去找他们
他们会安排一份工作给我
(本人认为这只是客套话)
等了一个月後成大都无回应及联络
这时我就打电话至劳保局举发学校没有替临时工保劳保
过了一段日子後劳保局派人送同意书到家里请我签字
确定要举发学校
过了一段日子学校又一直无回应及联络
我自己打电话答得之学校开会完後决定发放
补助金给我但是要再等学校联络各项事宜
又过了一段日子劳保局来函说明
成大因为没有替临时工保劳保要接受罚款
又等了几天学校还是没有连络
我自己又打电话到学校想要了解情形
没想到这次学校竟然说:
因为我到劳保局告发他们使他们要被罚款
所以学校不用赔偿我
要我向劳保局申请补助及赔偿
补助和赔偿的前会从他们的罚款当中拨款给我
我那时回答说:罚款是因为学校违反劳基法所以要被罚款
罚款是要给政府跟我的补助赔偿金没有关系
学校方面说要在了解一下在跟我联络
过了一阵子我又在等不到学校方面的联络之下
主动和学校联络才得知学校方面并没有开所谓的
校务会议之类的会来处理这件事
只是教学资讯组的主任单方面决定
给我2个月的薪水当做赔偿来处理这件事
当时听到我也反映说这样的赔偿我无法接受
但学校方面说这是他们决定後的方式
看我要不要接受
问题:请问我现在该怎样做???
要写存证信函要如何写内容???
如果提民事诉讼可能赢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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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anjoen:不是一定要帮你保嘛,这种口头告知违法了吧 12/10 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