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apply (往前行)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劳资] 年资和遣散费的问题
时间Tue Dec 8 13:26:17 2009
※ 引述《vivi22544 (vivi)》之铭言:
: 事实经过:我男友在11月下旬时,因为打瞌睡被主管抓到,结果被公司开除,後来过一个礼
: 拜之後..公司又打给他叫他回来上班,只是是在分公司上班(之前在总公司)
: 我男友做了一个礼拜之後,发现公司把她之前的年资归零从头开始(之前做了
: 快3年了)於是他要求公司把她之前的年资都给恢复,但是公司不肯..
: 公司不肯的原因是,因为现在是在分公司上班,而不是在总公司..所以不能
: 算是在同一个地方工作(但是是同一个集团),所以我想问的问题是..
: 问题:1:如果我们跟劳工局申诉要求恢复年资,那我们站得住脚吗
我觉得应该没问题"吧"
这感觉起来有点像是变相的以解雇之名行减少年资之实
至於你说他是在"分"公司还是"子"公司
这两个不太一样
如果是分公司的话就应该合并计算年资
如果是子公司可能就不能
不过这是法律的分类
如果是同一个商业集团的话应该从宽认定才对
不过事实经过应该更复杂吧
解雇又叫他回来上班 还蛮特别的
: 2:如果公司坚持不恢复年资,那我们可以跟公司要求遣散费吗..
要确认你男朋友是被"解雇"还是"资遣"
http://blog.udn.com/tpa285/2482764
这篇文章你可以自己看看
但是我感觉起来你男朋友是被找碴解雇就是
: 3:会不会因为我们跟公司要求遣散费,会不会连分公司都无法待了
有这种可能...
: 谢谢大家提供给我的意见...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0.127.4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