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gs2 (小红)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派驻公家机关员工的出差费请领事宜
时间Tue Dec 8 11:59:54 2009
事实经过:
小弟与A人力公司签订雇佣契约 并依约派遣至B公家机关工作
该雇佣契约上明定 出差费用比照『国内出差旅费报支要点』核销
而出差旅费报支要点第5点第3项写到『如因业务需要,驾驶自用汽机车者,其交通费
得按同路段公民营客运汽车最高等级之票价报支。』
小弟因公务需要多次奉派出差 其中几趟因需要而自行开车前往
并依规定核报同路段之客运票价及膳杂费
但A人力公司於次月核拨薪资时 以未检附单据为由
未予核拨同路段之客运票价 连膳杂费亦不予核之
小弟电询後 A公司声称费用核拨皆需经B公家机关同意始得支领
问题:
1.雇佣契约既存在於小弟和A公司之间,请问A公司以B公家机关当挡箭牌不依约
核给出差费用,是否於法无据?
2.小弟乃一介平民,不可能为了几千块的出差费每天跟A公司周旋。而且A公司与B公家
机关之间的契约关系亦非外人所得知悉,其契约拘束力亦不应及於外人(与A公司签
订雇佣契约之派遣员工)。若A公司置之不理,请问小弟是否应向劳工局提出申诉?
3.先前A公司即未依劳基法给付1.33倍及1.66倍的加班薪资,并声称其所以如此乃因B公
家机关与A公司之间的人力劳务采购契约有其规定,不受劳基法拘束,请问是否有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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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9.71.98.98
1F:推 newapply:可是没有单据的话是不是就不能领呢?? 12/08 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