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nsw (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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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车祸] 赔偿和解问题
时间Mon Dec 7 20:43:54 2009
: 因此我们列了以下几项:
: 1.医疗费用:共9.5万
: (1)第一次开刀:8万(包括使用特殊材料费66000,但强制险在这部份仅支付2万)
: (2)第二次开刀:估计1万左右
: (3)复诊及复健:约5000
: 2.工作损失:共5.2万
: (1)住院期间:1800*5(天)=9000
: (2)修养期间(诊断书注明修养三个月):因伤停掉两个补习班的课
: 损失约1800*4(周)*2(班)*3(月)=43200
: 3.精神损失:3万
: (二次开刀痛苦及全身麻醉风险、复健之痛苦及造成功能性损失、失眠、日常生活之不便)
: 4.其他财物损失:1.7万
: (1)机车:8000
: (2)手表:1000
: (3)营养品(钙片...):5000
: (4)看诊交通费:3000 (需搭计程车或请家人载)
: Q1:以上四项合计共求偿将近20万,请问这样的赔偿金额合理吗?
1.医疗费用要扣除强制险已给付的部分。所以应该是7.5万
2.住院期间可以请领看护费用:一天约为2000~3000元,合计10000~15000。
3.休养期间是否确实为三个月,是否有必要休息三个月?尚待斟酌。
4.精神慰抚金建议主张10万左右,让法官衡量判断。
5.车损、手表要提出单据、营养品部分是否为必要费用,还不一定,这也要收据。
6.交通费用要收据(或以距离换算油资)
7.半年後要拿掉钢板的住院、看护等花费要预先算入。
: Q2:医疗费用若可用强制险支付,那麽还需要列入求偿金额吗?
: 而特殊材料费因强制险仅能给付两万,多出的部份可向对方求偿吗?
可以列入求偿金额内。必须扣掉强制险给付部分。
: Q3:以肇事比例来看,似乎我方在路权上较吃亏(推测肇事责任我7对方3)
: 即使我方求偿20万 乘上肇事比例後,对方应该付我们20万*0.3=6万?
是这样算没错。不过对方也会提出他们的损害,如果法官认为对方损害也是20万,
你们过失如果是七成的话,应赔偿对方14万,抵销後,你们应该再给对方八万元。
: Q4:本周四欲进行第一次调解,家父母以和为贵,劝我们跟对方拿个红包意思一下就好
: 家兄稍被父母说动,加上不想和解不成拖拖拉拉,仅想拿约2~3万。
: 但我们这些弟妹觉得对方态度不佳,家兄又受伤严重,才会上来请教大家的意见
: 请问2~3万是否太少,无法让对方记取教训?
和解金额多寡应由你们自行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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