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apply (往前行)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车祸] 小车祸
时间Mon Dec 7 14:09:23 2009
※ 引述《john0227 (john0227)》之铭言:
: 一、车祸发生日期:
: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 十月中旬
: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 没人受伤
: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 没报警
: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 我方有保强制.车险.驾驶险 对方计程车不知
: 五、事实经过:
: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 骑经一处社区地下停车场入口,由於天色昏暗,我没有注意到停车场的红色警示灯亮起
: 经过时,停车场的计程车驶出来发生碰撞,我方龙头撞到对方前面车头
: 我方车壳撞到对方前面车壳部份
: │ │警示灯
: │ └─
: │ ⊙←☆ 停车场出入口
: │ ↑ ┌─
: │ △ │
: 六、问题:
: 路权我不熟…不过我是一般道路,他是停车场出入的通道
: 我是没注意到警示灯亮(我只注意红绿灯),但停车场出来的车是不是也要停看听一下
: 当天他是说停车场警示灯亮起我没停,所以撞到他的车是我的错
: 我怕麻烦他又只说500就好,我就掏给他骑车走了
: 因为没人受伤,所以就没报警(有留电话),过了一个多月打来说前面车壳维修要我付钱
: 我需要赔他吗?因为我觉得隔一个多月才打来太夸张了= =...
: 停车场的警示灯亮起,一般道路的车需要停下来让他先行吗???
当时如果他说五百元就好
你也拿五百元给他
那你们之间应该就已经成立和解契约
和解契约成立以後
就必须放弃自己之後求偿的权利
所以一个多月後应该是不能再跟你要的
除非他主张当时他一时眼花
没注意到车头整个爆炸了之类的
然後要撤销先前的和解
再重新跟你要钱这样
不过这应该有点困难
一般道路应该还是有优先路权
一般私人架设的红绿灯
那指示警示路人的作用
并不代表架设了红绿灯就有优先路权
这点要分清楚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0.127.47.41
1F:→ yukiko:没到乡镇市公所办和解手续 ...私下的部分都没强制力吧 @@ 12/08 04:42
2F:推 hcya:如果能证明契约成立当然有效果...私权是可以处分的。 12/08 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