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ku (〝Find YourSelf)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不知道该怎麽签的合约..
时间Sat Dec 5 14:55:08 2009
事实经过:
先前公司已经要求我签订为期两年的合约,现在又要签一份五年的。
合约怎麽看都对我不公平,雇主说如果不满意可以有限度修改合约内容,
这份合约内容,我不知道该怎麽签起。
另外先前雇主已要求我们在一张写了"本人愿与公司签订五年工作合约"
的白纸上签名,我签了,那麽我想我也不能不签了。
(纸上面也只写这句话,没写我不签会怎样,那我不签到底违不违法阿...)
PS.原本想到县市政府申请法律援助,奈何时间都跟我上班时间冲突,
只好再次麻烦版友了,感恩不尽。
问题:
以下我就直接将合约全文打出(白体字),
并将我属意增加修改的地方以黄字标示,
疑问与不确定的地方则以灰体字表示。
请版友们帮我看看是否有不合理之处或者更好的写法,万分感激。
┌─────────────────────────────────┐
│ 定 期 工 作 合 约 书 │
│
↑我们的合约属继续性工作,应属不定期契约吧?│
│ 立合约书人 甲方:XXXX诊所 代表人: │
│ 乙方:(我的名字) │
│ │
│ 兹因甲方聘任乙方执行XX科相关业务,特力本合约书如下: │
│ 一、合约期间:自民国98年12月1日起至民国103年11月30日止。 │
│ 二、乙方薪资、奖金、休假制度,由假以双方依劳基法协商订定之。 │
│
双方协商乙方薪资为每月三万八千元整,奖金___休假___ │
│
原本没写,我希望要写明。 │
│ 三、工作职责:乙方负责执行甲方经营之医疗相关业务,甲方得视工作需 │
│ 需求随时调派乙方,乙方不得拒绝,其工作时间,在法定规范内由甲 │
│ 芳订定之。(乙方不得为违规违法之医疗行为,违反者责任自负) │
│
乙方於甲方经营之复健科诊所执行职能治疗业务,其业务范为须合乎 │
│
职能治疗师法规定。甲方得视工作需求於协商後调派乙方至其他复健 │
│
科诊所支援。乙方之工作时间在劳动基准法规范内由甲方订定之 (周 │
│
一至周五:八时至十二时、十三点三十分至十七点三十分,周六八时 │
│
至十二时)。 │
│ 四、合约期满若有一方不再续约,须在本合约期满30天前以书面提出,否 │
│ 则视为自动续约二年;合约期满不再续约者,乙方应於离职前将管理 │
│ 业务文件、资料及财产详细移交予甲方,否则应赔偿甲方相关衍生之 │
│ 损失。 │
│
合约期满後,双方得再议续约。若不再续约者,乙方应於离职前将管 │
│
理业务文件、资料及财产详细移交予甲方,否则应赔偿甲方相关衍生 │
│
之损失。 │
│ 五、专任约束: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於其他机构兼任有给或无给 │
│ 直职职务,投资类似业务性质之活动。 │
│ 六、竞业禁止:乙方离职後,一年内不得在同一地区执行相关业务或开业 │
│ 。 │
│
乙方离职後,一年内不得在同一乡镇市区执行相关业务或 │
│
开业。 │
│ 七、考核规定: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并公告之工作守则,如因疏失而累记 │
│ 二大过二小过,甲方得随时终止本合约。 │
│ 八、保密协议:乙方於在职期间应履行本合约之规定,遵守甲方之技术、 │
│ 营运机密、其他内部事务及资料,应善尽保密及维护之责 │
│ ;如有违反,甲方得随时终止本合约,并可向乙方请求因 │
│ 此所遭受损失之赔偿及免职处分。 │
│ 九、违约罚则;若有一方违约,则罚以一个月全新予相对人。 │
│ 十、本合约一式两份,由假以双方各执乙份,并经双方签章後生效。 │
│ 十一、甲、乙双方对本合约书如有争议时,双方同意以台湾台南地方法院 │
│ 为管辖法院 │
│
十二、本合约书若有未尽之虞、或双方同意修改之处,由双方协商後另行 │
│
补充。 │
│
十三、乙方签订合约後,若因进修、疾病、婚姻、妊娠等私人因素须离职 │
│
须符合劳动基准法规定,於法律规定之时限前告知甲方方得离职。 │
│ (
我想我们的工作应属於继续性工作,为不定期契约,那麽依据劳 │
│
动基准法第十五条规定第二项,终止契约时准用第十六条第一项 │
│
规定期间内预告雇主。那麽是否也必须合乎十一条与十三条但书 │
│
规定呢? 若在合约期间内预告雇主而後离职,是否又违反合约了? │
│
附注条款:1、签订本合约者,甲方给付乙方签约金陆千元,(如乙方违约)│
│
时,则应罚以十倍签约金,惟如甲、乙双方取得难以抗拒因│
│
速之共事而必须提前解约,甲、乙双方可协商本项罚则之适│
│
用)。2、甲方应於签约日起负责教授及培训乙方复健专科相│
│
关之专业技术、医疗行政、医疗法规、管理应用科学等。3 │
│
、定本合约者视同管理干部,当本诊所业绩达壹佰贰拾万元│
│ 时,可支领职务津贴二千至五千元。4、免费提供住宿(其他│
│
费用自付。 │
│
(签约金依其他同业同事,多数是按月支领固定金额,若提前解约则│
│
必须归还已领的签约金,所以我觉得附注条款1太不合理... │
└─────────────────────────────────┘
PS. 前面的白字内容除了合约期限本为两年、自动续约为一年以外都跟前一份合约
相同,新合约则是变成五年合约、以及多了红字内容。
很感谢各位帮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议,如果内容上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也请各位帮个忙,日後小妹会将合约内容删除,若有需引用的部份烦请您尽量避开
有特定性,可能会辨识出小妹身分的字眼,如职能治疗师、复健科诊所。 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71.232.173
※ 编辑: adku 来自: 118.171.232.173 (12/05 14:58)
1F:→ sindyevil:先拿劳基法和您专属职业工作法规出来比一下 12/06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