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apply (往前行)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其他] 之前的医疗美容纠纷 可否再帮我评估
时间Fri Dec 4 12:09:37 2009
※ 引述《jolipolaris (Polaris)》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之前有发文问过医疗美容纠纷如何处理 第18142篇
: 今天打电话给该诊所沟通 他们还是坚持说我是恶意诽谤
: 我在他们分院还有疗程没做完
: 他们说可以退费给我 但是要我签放弃一切诉讼与在网路上公开评论他们的同意书
: 我说我当初退费时只是在病历表签名 可没签这种偏袒诊所立场的同意书
: 他们声称我恶意诽谤他们 所以他们要签这种同意书维护诊所权益(那顾客的权益在哪呢?)
: 我之前所发之文章如下(有些文章已被他们删除 但内容跟这篇是一样的 诊所名我改成X):
: 作者: jolipolaris (Polaris) 站内: facelift
: 标题: [问题] 有点想叫XX诊所退钱:(
: 时间: Fri Oct 30 22:05:33 2009
: 我前天有发了一连串心得文
: 虽然我尝试了一些医疗美容 但自己还是笨笨的
: 常常很冲动地就花钱
: 因为当时X医生跟小姐都一直说会有效
: 我就被说动了> <"
: 我觉得我去XX本院打肉毒满一个月了
: 实在没什麽效果!!!!!!!!!!!:'(
: 当时花了一万五 买三次肉毒
: 但是我当初签了奇怪的合约
: 我忘记有没有不能退钱这一项
: 反正我还有两次肉毒疗程没做 总可退那两次吧?
: 请问大家
: 有没有人退钱过呢?
: 小姐会不会刁难呢?
: 我已经猜想小姐脸色会很难看了
: 因为他们本来就不是非常亲切
: 消保法有没有保障这种医美疗程的顾客呀?> <"
嗨嗨
不用担心
应该是没有妨害名誉和信用的情形
对方应该只是在吓唬人
另外也不用管对方律师说什麽
律师只是普通人而已
他又不是法官 最好他说是妨害信用就妨害信用
至於对方应该也不敢告
(因为告了也不会成立)
不过如果他们的律师要a这个诊所费用的话
是可以怂恿他们告就是
不会赢也不会成立就对
另外参考大法官解释509号
(跟你说一下 在法律人的世界里 大法官说什麽算什麽)
假如律师的战斗力约1000的话
大法官的战斗力大约5000000万(我不是开玩笑喔)
你参考一下 大法官是如何去解释诽谤
言论自由为人民之基本权利,宪法第十一条有明文保障,国家应给予最大限度之维护,
俾其实现自我、沟通意见、追求真理及监督各种政治或社会活动之功能得以发挥。惟为兼
顾对个人名誉、隐私及公共利益之保护,法律尚非不得对言论自由依其传播方式为合理之
限制。刑法第三百十条第一项及第二项诽谤罪即系保护个人法益而设,为防止妨碍他人之
自由权利所必要,符合宪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之意旨。至刑法同条第三项前段以对诽谤之事
,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系针对言论内容与事实相符者之保障,并藉以限定刑罚权之范
围,非谓指摘或传述诽谤事项之行为人,必须自行证明其言论内容确属真实,始能免於刑
责。惟行为人虽不能证明言论内容为真实,但依其所提证据资料,认为行为人有相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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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信其为真实者,即不能以诽谤罪之刑责相绳,亦不得以此项规定而免除检察官或自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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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诉讼程序中,依法应负行为人故意毁损他人名誉之举证责任,或法院发现其为真实之义
务。就此而言,刑法第三百十条第三项与宪法保障言论自由之旨趣并无抵触。
放心喔
这不会很严重不会有事的~~
赶快把钱拿回来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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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0.127.47.41
1F:推 jolipolaris:大感谢:D 12/04 1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