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matogether (台北达尔文)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时间Thu Dec 3 20:50:29 2009
事实经过:
我朋友今天用我的msn恶作剧传讯息给我的女同事
"你愿意和我做爱吗?"
结果女同事传回来说要告我性骚扰
问题:
请问这样有达到性骚扰标准吗??
最重会被罚多少??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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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4.57.74
1F:推 depravity:有 12/03 20:58
2F:推 OAzenO:你惨 你必须证明是你朋友之行为 否则标准性骚扰 12/03 21:13
3F:推 depravity:最多罚10万而已 12/03 21:22
4F:推 mercury1011:有.明显使人心生羞耻厌恶.赶紧和解吧.告了罚很重的 12/03 21:31
5F:→ alawyer:先和女同事解释,表达并非你所为,再视其反应而定。 12/03 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