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apply (往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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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劳资] 连带责任(赔偿问题)
时间Wed Dec 2 14:16:11 2009
※ 引述《kumasan (熊先生)》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目前我在一间补习班上班,担任导师的职务。
: (没有正式合约,只有口头约束,说明不论任何理由不得於学期中离职)
: 前几天在课程结束後,学生纷纷收拾自己的物品时,有两位学生在打闹(当时我不知情)
: 接着,其中一位学生跑来找我,因为他的门牙被另一个人打掉约三分之一颗。
: 当时我的处理是通知家长并陪同去医院检查。
: 受害者家长打算请对方负全责(後续所有医疗费用)
: 另一方家长无法接受,并质疑根本是我的问题,一状告到老板那去。
: 老板找我谈时,口气极差,并且说我应负绝大部份责任!
: 我询问老板那他是否有更好的处理方式,他竟回答:
: "那是你的问题,不要把问题丢到我身上,自己去协调,不要牵连到我!"
: 一再强调我的处理有问题,最後甚至说,我也必须要赔偿(如需植牙的话)
: (後来辗转得知,是因为有其他人在老板耳旁嚼舌根,老板才这麽生气)
: 问题:
: 1.我需要付赔偿金额吗?如果需要付,理由又是什麽?
: 如果不必付,我有什麽理由站得住脚?
以上你的内容陈述先假设为真
但是所有的法律关系认定都不正确
第一
老板是雇主 你是受雇人
纵令今天受雇人有故意过失而致他人损伤
老板也要付雇佣人的连带责任
并非如他所言 都是你的事不关他的事 此先说明
相关法律条文参见
民法188条
受雇人因执行职务,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由雇用人与行为人连带负损
害赔偿责任。但选任受雇人及监督其职务之执行,已尽相当之注意或纵加
以相当之注意而仍不免发生损害者,雇用人不负赔偿责任。
如被害人依前项但书之规定,不能受损害赔偿时,法院因其声请,得斟酌
雇用人与被害人之经济状况,令雇用人为全部或一部之损害赔偿。
雇用人赔偿损害时,对於为侵权行为之受雇人,有求偿权。
但是问题是
今天你并没有造成学生的损害
所以上面的条文比较没有适用的余地
所以这时候可以探讨到
下课後老师对於学生的人身安全有没有担保的责任
再者
导师跟老板间算是委任契约还是雇佣契约也有疑问
就当作是雇佣契约好了
但我想你主要想问的是
学生干架打落对方牙齿 班导师有无民事上的责任
原则上班导师有管理班级事务维护秩序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
但是这些责任原则上都必须在班导师"知情"且为"管理范围内"
才会产生这样的义务
因为现在你说发生事情的时候已经下课了
而且你也不知情
所以如果照你所言的
应该责任大部分不在你
所以这边要看法官如何认定下课时间老师有没有照顾义务而定
再来
就算老师要负责任
但也绝非全部责任
肇事的学生家长也要负部分责任
参照民法
第 187 条
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以行为时有识
别能力为限,与其法定代理人连带负损害赔偿责任。行为时无识别能力者
,由其法定代理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2.前项情形,法定代理人如其监督并未疏懈,或纵加以相当之监督,而仍不
免发生损害者,不负赔偿责任。
3.如不能依前二项规定受损害赔偿时,法院因被害人之声请,得斟酌行为人
及其法定代理人与被害人之经济状况,令行为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为全部或
一部之损害赔偿。
4.前项规定,於其他之人,在无意识或精神错乱中所为之行为致第三人受损
害时,准用之。
学生应该是属於限制行为能力人
所以依上开法条第一项规定
学生的法定代理人父母要负连带赔偿责任
: 2.如果我真的付了赔偿金额,那我是否可以马上提离职?
你想离职随时可以离职 跟赔偿金额是否支付应该没有直接关西
: 3.听前辈说,老板对於那种学期中离职的员工,会以"偷窃公司财物"的方式提告,
: 有办法防范这件事吗?
不太可能吧 要事他敢乱告 就告他诬告罪
诬告罪比窃盗罪还重 老板真的敢这样做吗?
参见刑法
第 169 条
意图他人受刑事或惩戒处分,向该管公务员诬告者,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意图他人受刑事或惩戒处分,而伪造、变造证据,或使用伪造、变造之证
据者,亦同
: 4.目前收集到的资料只有关於劳保,老板在未经我们同意的状况下,将我们加保在工会中
: ,更别提什麽6%的提拨金。公司薪资是每月十日左右给付,非银行转帐,但已经两个月
: 延後给付薪资(分两次给,未经过我们同意),理由是因为他生病或是出去玩没空算钱!
: 这样有违法吗?常常在非上班时间内要求我们出外参加活动(假日)并且不给付任何财物
这有债务不履行的问题
有民事上的责任 但没有形式上的责任
至於保在工会是不是保费比较便宜阿= =
如果是未经你们同意任意引用你们的资料
那就有伪造文书的问题
第 210 条 伪造、变造私文书,足以生损害於公众或他人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先感谢各位帮我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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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0.127.47.41
1F:→ iDemon:保在公会的好处,老板没办法动支员工劳保储金,保在公司下 12/02 21:03
2F:→ iDemon:还是算公司的钱,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用来支付员工所造成的公 12/02 21:04
3F:→ iDemon:司损害。 12/02 21:05